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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中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审判执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0-02-03 13:1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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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党中央和省市防控工作决策部署,现就疫情期间本院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3日起,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需要提交诉讼、信访材料或者申请办理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请通过陕西移动微法院、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或者邮寄方式(邮寄地址:铜川市长虹北路一号,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邮编:727031。联系电话:0919-3189603)进行。查询咨询事项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办理,当事人可采用网上立案、网上信访、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诉讼信访活动,避免到诉讼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本院原定来院进行的庭审、调解、听证、询问等诉讼活动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疫情防控期间,本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相关案件采取延期开庭等措施,在此期间,经本院通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参加开庭、谈话等诉讼活动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延期审理。

五、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区域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如诉讼参与人确需来院参加诉讼活动的,必须戴口罩,并在安检口接受体温检测,如实告知近期出行及身体健康情况,体温异常的,务必请先行及时就诊。

因防疫工作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附:联系电话

诉讼服务中心:0919—3189603

市中院信访办:0919—3189601

特此公告

铜川市中级人法院

2020年2月2日

微信号:tongchuanzhongyuan微博:铜川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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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铜川中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审判执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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