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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疫情防控期间闵行人社相关政策问答~
我本月就60周岁了,可以晚点来办理城乡居保待遇领取手续吗?是否会影响养老金领取?
疫情期间,城乡居保业务延期办理有具体的时限要求吗?……
疫情防控正在持续紧张进行中这期间就有市民朋友提出了不少疑问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实施支持保障措施的通知》(沪人社办[2020]38号)和闵行区有关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闵行区人社局就群众关心的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及业务经办问题进行了解答。一起来看看——
No.1
工伤保险
Q
医护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是否属于工伤?
A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Q
防疫期间用人单位或从业人员不能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如何处理?
A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用人单位或从业人员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疫情影响时间可在申请时限中扣除。
Q
工伤案件中当事人系来自疫区,包括当事人系湖北籍,当事人近期去过湖北或与湖北籍人员有过亲密接触,无法配合调查怎么办?
A
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或从业人员无法配合调查的,可以向人社局工伤部门直接反映实际情况,可相应顺延案件审理期限。
Q
已经去指定医院做了劳动能力鉴定,如何拿到鉴定结论?
A
已经到指定医院医检和面检过的工伤人员,区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将以EMS邮政快递方式送达鉴定结论书,无需工伤人员和所在单位前来领取。
Q
原定于2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医检和面检,是否正常进行?
A
按照严防人员聚集性疫情发生的要求,原定于2月组织开展的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予以调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No.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Q
我2月底马上要满60周岁了,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期间漏缴了几年保费,请问需要在这个月办理补缴手续吗?
A
可延期办理,在疫情解除后的三个月内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延期办理不影响个人权益。
Q
我这个月就60周岁了,近期恰逢疫情防控,我可以晚些时候来办理城乡居保待遇领取手续吗?晚点办是否会影响我的养老金领取?
A
疫情防控期间到达待遇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可以延期办理,延期办理不影响养老金领取。在疫情解除后的三个月内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待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其养老待遇从到龄后的次月起予以补发。
Q
我是城乡居保参保缴费人员,今年想变更2020年度的缴费档次,请问只有在街镇社区服务大厅才能办理吗?
A
疫情防控期间,可通过“上海人社”APP进行城乡居保缴费标准变更自助申报。
Q
我是民政低保人员,想来办理城乡居保参保手续,尽快享受城乡居保代缴政策?
A
可延期办理,在疫情解除后的三个月内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个人缴纳55元后,就可享受445元的政府代缴和200元的政府补贴。
Q
疫情期间城乡居保业务可以延期办理,有具体的时限要求吗?
A
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保业务变更均实行延期办理。延期办理业务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No.3
征地养老
Q
我是本区集中管理的征地养老人员,我2019年12月的医疗费还没到街镇服务点去报销,要过期了,怎么办?
A
2019年度医疗费用报销可延长到2020年6月底前申请办理,建议在疫情解除后再到街镇服务点去办理,不影响个人权益。
Q
近期恰逢疫情防控,我可以晚些时候办理老人的丧葬费申报,以及未报销的医疗费吗?
A
在疫情防控期间,本区征地养老业务均可延后办理。建议在疫情解除后再到街镇服务点去办理,不影响个人权益。
Q
我是闵行区集中管理的长宁地区征地养老人员,近期恰逢疫情防控,我想问下2月长宁服务点的服务时间有变化吗?
A
在疫情防控期间长宁报销点暂停服务,恢复时间将另行通知。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咨询电话:33883670
城乡居保咨询电话:33883651、33883653
征地养老咨询电话:33883660、33883661
来源 区人社局
编辑 覃丛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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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坚守,共同战“疫”!原标题:《最新!疫情防控期间闵行人社相关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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