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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敦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点人员和外地来(返)新罗人员如实登记申报的通告

2020-02-10 22:5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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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但少数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等相关人员,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隐瞒病情、行程、接触史等相关信息,造成病毒传播危险,扰乱疫情防控秩序,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和新罗区政府相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依法履行疫情防控的法律义务,服从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的防控疫情的决定、命令,必须接受人民政府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采取的有关登记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观察、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主动如实报告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二、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员,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或者违反隔离、治疗相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人员聚集活动,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或造成病毒传播危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造成传染病传播或病毒传播危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等部门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截至2020年2月12日17时前,尚未登记报告的重点人员和福建省外已来(返)新罗人员必须主动向居住地的村(社区)或所在单位(企业)登记报告并签订承诺书。福建省外即将来(返)新罗人员抵新罗后应在到新罗后2日内向居住地的村(社区)或所在单位(企业)登记报告并签订承诺书。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登记报告义务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并纳入征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对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从重从快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新罗区人民法院

新罗区人民检察院

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

新罗区司法局

2020年2月10日

后附我省一些案例:

不配合疫情防控,

福建多人被处罚!

1、不配合疫情防控,漳州两名男子被行政拘留!

典型案例一:

2月8日11时许,黄某红(男,41岁,河南省人)在酒后以要去公司看是否上班为由强行要从其暂住的芗城区石亭镇下高坑村外出,不顾村口执行防控疫情检查工作的镇村人员劝阻,辱骂、推搡、踢打现场工作人员,并试图强行打开村口自动隔离栏杆。石亭派出所出警民警到场后,及时制止。

目前违法行为人黄某红已被芗城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典型案例二:

2月6日,芗城区钱隆首府居民刘某清(男,52岁,芗城区人)回小区时不服从防疫管理,踢坏小区行车道闸,南坑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违法行为人刘某清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愿意赔偿相关损失。

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清已被芗城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监控曝光!不配合体温检测还殴打保安,厦门3人被刑拘,1人被行政拘留!

厦门一小区

有人不配合体温检测

竟还叫来多人殴打保安!!

经查,系该小区保安按照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在对返回小区的业主周某伟(男,24岁,厦门人)进行体温检测时,因调试电子体温计导致检测时间稍有延长,引发周某伟不满,周某伟辱骂保安,与其发生肢体冲突,并打电话告知父亲周某强(56岁,厦门人)。

周某强遂纠集朋友吴某良(男,48岁,厦门人)、谭某朝(男,29岁,山东郓城县人)持棍、摩托车头盔殴打保安,致两名保安头部、面部、手部多处受伤流血。

后吴某良、谭某朝逃离现场,当晚被警方抓获归案。目前,周某强、吴某良、谭某朝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周某伟因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寻衅滋事,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日。

3、警情通报:无视“最严禁令”,尤溪这些人被处罚!

当前,正值战“疫”的关键阶段,尤溪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全力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发布了严管严控的5号、6号、7号、8号令。疫情当前,“不串门、不聚会”、“配合检查、出入凭证”成为大家的共识,但仍有少数人置若罔闻,无视“最严禁令”。对此,尤溪县公安部门果断出手,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快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现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城关镇:一小区业主驾车强行冲卡,被行政拘留5日!

2020年2月8日15时许,尤溪县城关镇泰禾红峪小区业主陈某某驾驶车辆从一号岗亭进入小区,因未按尤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8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的规定,未携带出入证被岗亭保安阻拦,后陈某某强行驾车冲撞拦车杆进入小区,造成拦车杆损坏。尤溪警方经过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2

新阳镇:村民组织聚会过生日,被处罚!

2020年2月7日,尤溪县新阳镇村民黄某某、陈某某以过生日为由,在明知疫情防控期间严管严控的情况下仍组织聚餐,违反尤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6号令《关于严管严控“十个一律”的通告》第1条规定,2月8日新阳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相互监督,群防群控,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守护人民群众的平安健康。

原标题:《关于敦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点人员和外地来(返)新罗人员如实登记申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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