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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丘法院助力口罩企业恢复生产抗疫情
共克时艰
静待春来
病毒无情·人间有爱
我们一起迎接春暖花开
2月11日,正当全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根据兄弟法院商请协助对一家破产企业恢复生产防护口罩的函件迅速做出决定,依法暂时恢复信用解除限高措施,助力防控物资生产顺利进行。
2月11日,正当全国新冠肺炎
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根据
兄弟法院商请协助对一家破产企业
恢复生产防护口罩的函件
迅速做出决定,
依法暂时恢复信用解除限高措施,
助力防控物资生产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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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措施影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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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法院致函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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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吴江法院紧急对已裁定受理破产的刚松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恢复生产防护口罩,该企业迅速安装机器设备,同时采购原材料和召集工人,逐步恢复生产,目前生产的口罩已投入防护一线。但是当前又遇到了新问题:刚松公司因为有多起未执行案件,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虎丘法院等多家法院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执行措施,这对企业管理、资金流转等生产销售措施产生诸多限制,影响生产正常进行。为此,吴江法院于2月10日通过网络致函虎丘法院,商请在防疫期间暂时恢复企业及实际控制人信用和解除限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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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采取临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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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申请人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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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接到函件,虎丘法院执行局立即进行讨论,认为应当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的讲话精神,依法采取撤销限高、屏蔽失信的措施,要落实执行公开,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承办法官立即打电话给本案申请人,向其解释了刚松公司的情况以及目前防疫工作的需要。申请人徐某某当即表示为了配合政府抵抗疫情的生产战略物资需要,方便刚松公司生产,同意撤销刚松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限高措施,屏蔽失信名单,并表示将委托律师送来了书面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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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虎丘法院执行局收到申请执行人的书面申请后,立即在案件管理系统中进行了处理,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吴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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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徐文杰
原标题:《虎丘法院助力口罩企业恢复生产抗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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