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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检方: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助推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期间,陇川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等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迅速开展疫情防控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助力当地开展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联合行政机关走访市场
陇川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和部门,多次深入到乡镇、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药品零售店、屠宰厂、活禽交易市场等场所,对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经营、交易野生动物和在活禽限制区非法经营活禽等违法行为。针对发现的问题,陇川县检察院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影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查处。
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1月31日上午,检察长接到群众反映,当地农贸市场内有人摆摊售卖口罩后,为确保群众能买到合格的口罩,避免疫情扩散,遂向该院第三检察部做出排查该情况的指示。第三检察部立即到县农贸市场等地对市场上是否存在个人违规销售口罩、是否存在售卖回收废旧口罩、药店是否销售不合格医药用品以及是否存在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囤货拒售等违法行为进行了逐一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向行政主管部门及时通报。
加强检察监督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陇川县检察院根据上级检察机关要求,积极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2月4日至7日向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森林公安局调查了解野生动物保护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经调查了解,陇川县共有经许可的人工养殖野生动物场所42户,行政机关向所有养殖户发出风险防控通知书,要求养殖户做好防范,不得擅自上市交易,同时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3户未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擅自养殖豪猪、竹鼠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遂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要求加强对野生动物养殖户的监督管理,对申请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严格审查养殖场所、动物检疫。同时向县森林公安局调取了材料,查排是否属于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来源:德宏政法微信公众号
主办: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法制日报》云南记者站
原标题:《陇川检方: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助推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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