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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期间“任性搞事”何时休?在上海不守法,总要付出代价

澎湃新闻记者 朱奕奕
2020-02-16 11:28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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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后备箱试图“偷渡入沪”、不服社区防疫殴打工作人员、瞒报漏报行程致55人被隔离……近日来,这些抗疫期间的违法行为屡屡挑动上海市民的神经。
实际上,2月3日,上海市公安局就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通告,对个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在抗疫期间应尽的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对不按照要求主动报告,拒绝接受检验检疫、隔离或治疗,造成传染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然而通告发布至今,总有人以身试法,以沉重代价给自己的“任性”付费。

2月11日G60高速公路公安检查站,民警在轿车的后备箱内发现了一名来自重点地区的女子。 松江警方视频截图

后车箱“大变活人”接连上演

“出来出来,搞什么!”2月11日G60高速公路公安检查站,民警在轿车的后备箱内发现了一名来自重点地区的女子。

该女子长期在上海工作,1月22日其从上海回在重点地区的老家过年。2月11日清晨,她搭乘朋友的轿车回沪,由于听闻上海在各高速公路道口实施了非常严格的查控措施,为避免返沪后被隔离观察14天,所以藏匿在轿车后备箱内,企图蒙混过关。

尽管经检测,该女子及车主体温均正常,两人行为已经违反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有关要求,目前已被先行强制隔离观察。

然而这样的“失败尝试”还有人复制黏贴。

2月13日晚,洋桥检查站民警在客车后备箱发现一名在沪无居住地、无明确工作的女子,这次等着她的是劝返。

2月13日晚,洋桥检查站民警在客车后备箱发现一名在沪无居住地、无明确工作的女子。 宝山警方供图

经调查,该女子在上海并无固定居所,也无明确工作,当天,她搭乘朋友的SUV小客车来沪,因听闻上海各入沪道口均实施了防疫工作措施,在沪无居住地、无明确工作的人员会被劝返,故藏匿在轿车后备箱内,企图蒙混过关。经防疫人员检测,该女子及车主体温均正常。

经民警批评教育,目前该女子与其车主朋友均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暂缓入沪,并返回出发地。

在社区上演“全武行”

2月5日上午8时40分许,普陀公安分局石泉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石泉路450弄小区门口有一男子拒不配合防疫登记,并且殴打保安。该男子对社区防控不以为然,和保安志愿者发生冲突,被普陀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以500元的行政处罚。

时隔四日,2月9日,业主张某、封某夫妇及其儿子张某某外出购物返回小区时,小区保安上前对三人进行例行体温检测。经检测,张某某体温异常,保安遂让其暂缓进入小区并要求进行对其复检。

张氏父子为此表示不满,下车与保安争执,并将车辆停放在小区门口影响正常出入秩序。后经复检,张某某体温显示正常,保安示意其可以进入小区。但张某等人却不依不饶,继续与保安进行争吵,并不愿将车辆驶离现场,造成出入口通行受阻。

2月9日,上海青浦区赵巷镇,一小区业主因测温与保安发生纠纷,致现场处置民警手臂受伤。 上海市公安局视频截图

民警到达现场后,反复向张某解释这是疫情期间为了减少传播风险开展的必要措施,并责令其尽快将车辆驶离。张某非但不听民警劝告,而且百般无理取闹。民警经多次警告后对张某实施强制传唤,此时张某突然加速行驶,将民警拖拽数米,致现场处置民警手臂受伤。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妨害公务已被青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2月10日上午,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对该起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务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并指导侦查取证工作。

除了社区,还有人在轨交“搞事情”。

2月7日14时58分,违法人员陆某(男,44岁,本市人)未佩戴口罩进入轨道交通四号线临平路站,被拦下后非但不听从安检队员和车站工作人员劝阻,还动手推搡安检队员。民警到场后,该男子仍欲强行冲闯进站。民警见状迅速将其控制,并带至车站隔离区域检测体温。经检测,该男子体温正常。目前,轨交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相关规定对陆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2月7日,陆某未佩戴口罩进入轨道交通四号线临平路站。上海轨交警方视频截图

隐瞒行程“殃及55人”

2月13日,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故意隐瞒真实行程的新冠肺炎患者李某平(男,60岁,现住上海市金山区,已治愈出院)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1月25日, 李某平从重点地区返沪回到位于金山区朱泾镇的家中。1月26日至31日,李某平因咳嗽等症状多次前往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就诊。

在就诊过程中,李某平始终隐瞒从重点地区返沪的事实。期间,其还多次出入公共场所。2月4日,李某平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现已导致55名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造成严重后果。2月13日,李某平治愈出院,警方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同时,记者了解到,2月10日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已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2月13日,在上海市抗疫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公安局公布了依法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向社会发布了通告,对拒不履行居家观察等规定的人员,按照“第一次训诫、第二次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原则,依法予以查处。

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开具《训诫书》180余份;对40余名不如实提供信息、不履行隔离观察义务、不自觉佩戴口罩、不配合测量体温的当事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侵犯一线防疫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破坏防疫措施执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处理,希望广大市民理解、配合当前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

    责任编辑:郑浩
    校对:余承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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