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汕头潮阳法院依法快速审结我市首宗涉疫情诈骗案件

汕头法院
2020-02-14 15:5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澎湃号·政务 >
字号

以下文章来源于潮阳法院 ,作者潮阳法院

潮阳法院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工作信息公众平台,立足法院各项职能,发布法院工作资讯。

2月14日,汕头潮阳法院在潮阳区看守所快速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被告人党某淳涉防疫物资诈骗案,这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汕头市首宗利用疫情诈骗案件,从受理到宣判仅用不到3天的时间。

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以来,各地防疫物资紧缺,部分不法分子针对群众防护需求和恐慌心理,利用微信、抖音等网络社交软件实施诈骗,严重妨害了疫情防控工作。

基本案情

2020年1月30日,被告人党某淳与被害人郑某妹在微信聊天中谎称可以提供较便宜的口罩资源,郑某妹遂向党某淳以每个1.35元订购6000个一次性口罩,并于当晚汇入订金4000元。收到订金后,党某淳谎称已经下单订购口罩,随后将郑某妹的微信删除,诈骗所得4000元则被其花费。2月1日,被告人党某淳被抓获归案。

潮阳法院认为,被告人党某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防疫物资的名义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侵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从重处罚。但鉴于被告人党某淳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予从轻处理。潮阳法院遂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党某淳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潮阳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快审快判,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利用疫情实施的各类犯罪,切实保障防疫工作秩序,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ND

来源: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汕头潮阳法院依法快速审结我市首宗涉疫情诈骗案件》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