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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粉碎机】做谣言终结者

2020-02-14 17:4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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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疫情防控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然而有人却在网络空间捏造事实、撒播谣言、制造恐慌。为此,中国经济网推出中经谣言粉碎机系列报道,为公众还原真相。我们呼吁:科学防控,抗击疫情,做谣言终结者!谣言粉碎机一:上海出来3000例确诊病例?假消息!

上海卫健委:网上关于“昨天疫情大爆发,上海出来3000多例”的传言,纯属谣言。上海每天两次发布确诊病例、排除疑似病例、出院病例等相关数据,完全透明公开。另外,根据国家卫健委印发的诊疗方案,湖北以外地区的诊断标准没有变化,也就是说,上海的诊断标准没有变化。

谣言粉碎机二:到医保定点药店买口罩、酒精?北京医保局:假的!

近日,微信朋友圈流传消息称:“北京88家医保定点药店开始供应口罩,一次性口罩13元/10个,75%的酒精8.5元/瓶,每周二、周五凭身份证平价购买”、“北京市1000多个定点药店开始投放口罩了,可以限量购买,1个人凭身份证只能买5个!”同时还链接了北京医保局网站上的定点药店查询网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假消息,不是医保局发出的。

谣言粉碎机三:新冠肺炎治愈后会留后遗症,比SARS严重?未发现有明显后遗症!

真相:钟南山在北京卫视《养生堂》“疫情防控特别节目”中表示:到现在我没有发现有很明显的后遗症。治愈的可能以后会大量增加。

中日友好医院肺炎防治专家组组长、呼吸4部主任詹庆元在31日的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临床发现主要累及肺,对轻症的患者没有后遗症,对于重症患者可能在一段时间内会遗留一定的肺损害修复变化,比如肺纤维化。他强调,肺的修复能力非常强,可以修复绝大部分的肺纤维化,但对极重的极少数患者,可能会在较长的时间内留下一点肺纤维化,要加强后期随访。

谣言粉碎机四:汉口银行员工穿防护服摆拍? 自购非医用防护服,向社会道歉!

2月12日,网络视频反映“红梅里社区有人穿防护服摆拍”。

汉口银行:我行自2月8日起,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干部员工下沉社区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其中安排20名干部员工到江汉区汉兴街红梅里社区,积极协助开展“四类人员”排查、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困难群众关爱帮扶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我行自购非医用防护服供下沉社区的干部员工使用。2月12日中午,为鼓舞士气,激发干部员工抗击疫情的责任感,领队在午餐交接班时组织员工合影。个别员工完成工作交接班后,对使用过的防护服处理极不规范,行为恶劣。

上述行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深刻反映出我行党委在组织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抓得不细、工作纪律要求不严、教育培训不深入等问题。在此,特向社会各界诚恳道歉!

谣言粉碎机五:200人在柳江晋航农庄隔离?谣言!

近日,柳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网警接到网民举报称,有网民在微信群发消息称“进德镇晋航生态园已拿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来隔离了、拉了200多人来隔离”。该信息引起广大市民恐慌。

柳州网警立即对以上消息进行核实。经向柳江分局等相关部门核实,以上消息不属实,柳江辖区公安机关也未接到“200人在柳江晋航农庄隔离”的相关警情,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

谣言粉碎机六:武汉市空气中SO2指标浓度上升明显

最近,有国外网站报道,武汉市空气中SO2的指标浓度上升明显,引发了人们的关注。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同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中科院等有关专家对相关数据进行了认真查验,经仔细对比核实,该网站发布的武汉市SO2浓度上升一事严重失真,其SO2浓度数据不可信。2月3—9日,武汉市SO2浓度整体均处于较低水平。另据监测结果显示,2020年春节以来,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总体稳定,除2月5日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 PM2.5)外,空气质量均为优良。

谣言粉碎机七:吃益生菌能防治新冠肺炎? 虚假宣传!

近日,有微商从销售防护用品转向销售保健食品及普通食品,并用编造、断章取义等手法歪曲专家观点,将食品包装成“防治新冠肺炎”的药物,如推销益生菌类食品,宣称“吃益生菌能防治新冠肺炎”。

真相: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回应指出,任何食品(包括益生菌类食品)宣称具有预防或治疗“新冠肺炎”功效的,都属于虚假宣传。目前没有证据显示肠道微生态调节剂能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正常人不宜将药用益生菌当作保健品或简单的非处方药随意服用。

谣言粉碎机八:“14天隔离法”能实现口罩循环使用?不科学!

近日,网上流传着一个所谓“口罩14天隔离法”的帖子,具体来说:“准备15个口罩轮流用,一天一个,每个用完密封起来,即第一个口罩用完第二天开始‘隔离’,等它‘解除隔离’即1+14=15天,也就是第16天时可以再用第一个,依次类推”。网友的依据是,人要求隔离14天,口罩也隔离14天,应该也安全了吧?

真相:这样的方法不科学,戴过的口罩,上面多少都会吸附空气中的污染物,其过滤效能也会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而降低。能不能重复戴最主要取决于戴的次数和时间,以及戴着去过哪里,还有保存方法。如果戴口罩去过医疗机构,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者、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者、疑似或确诊病例;口罩被血液、鼻涕等污染,或变脏、有异味;口罩出现破损或变形(特别是硬质口罩),都不可以再重复利用,应当立即丢弃。

谣言粉碎机九:泰安新冠肺炎患者偷跑正全力抓捕?谣言!

日前,一则“泰安良庄镇患者偷跑出来,公安机关正全力抓捕”的消息在泰安网友微信群及朋友圈疯传。

经泰安网警核实,泰安良庄镇并未出现相关情况,该消息系谣言,公安机关将针对该消息来源进行核查。

谣言粉碎机十:不戴口罩驾车被扣6分?

近日,一张“道路交通违法告知短信”的截图在网上流传,内容显示为“【山东交警】您的小型汽车鲁JXXXXX于2020-02-08 09:52在泰安市杏岗路金阳大街四中路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未带口罩]的违法行为(记6分)。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

经核实,系虚假信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对于未戴口罩驾驶车辆被记分的处罚并没有列入《道路交通安全法》,因此,该短信内容无法可依,属于虚假信息。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三十二、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请广大网友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特殊时期,发现造谣现象及时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网上清朗环境,为阻击疫情贡献正能量。

欢迎关注网信滦平

原标题:《【谣言粉碎机】做谣言终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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