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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闯卡不听劝,2天一次出行变10个月刑期
当日翟某某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并被刑事拘留。2月11日。洮南市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于2月13日经洮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核,将该案公诉至洮南市人民法院
洮南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翟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同时按照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意见》要求,对于防疫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此案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白城地区首例宣判的疫情期间妨害公务案件。本案的快速审结,有力的维护了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和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极大的打击了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为疫情期间抗疫一线工作人员和公安战士们鼓舞了士气,有力的维护了我市疫情防控秩序,同时,也给妄图逃避卡点排查的心存侥幸分子敲响了警钟!
【民警提醒】
疫情防控是一场没有硝烟但却生死攸关的战役,没有人能够置之度外。在此特殊时期,吉林省政府启动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广大群众应学习相关疫情防控知识,理解、支持、配合政府的防疫工作,对自己、对他人生命负责,若任性妄为,置大局于不顾,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编辑|丛海建、王阳
洮南公安微信公众平台
原标题:《擅自闯卡不听劝,2天一次出行变10个月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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