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典型案例丨男子连冲三关!泸州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判了
DATE
2020年2月14日
叙永县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
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周某冲关抗拒疫情防控检查案,
并当庭判决被告人周某犯妨害公务罪,
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这是泸州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判决的
首例涉疫情防控工作的妨害公务罪案件
说起被告人周某
因为冲关抗拒疫情防控检查
他现在可是“网红”了
在成为“网红”的道路上
细数他的操作,我们可以看到
以下场景
······
场景一
卡口拒绝疫情防控体温检测
图:厦蓉高速公路叙永县黄桷坪出口疫情防控检查点2月5日13时许,被告人周某从泸州城区驾驶小型轿车经厦蓉高速公路至叙永县黄桷坪高速路出口,想从此处去水尾镇时,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在未接受体温检测的情况下,径直驾车通过检测通道离开。
场景二
不配合调查言语威胁公安民警
喂,周X你好,我叙永县公安局江门派出所的,因为你在黄桷坪拒不配合政府工作接受体温检测,然后强行从···被打断
哎哎哎···等都等都,我问你江门派出所,黄桷坪关你X事啊!你懂得到不?你有管辖权没得?你江门派出所黄桷坪关你X事啊x2···
请你文明用语,我们是江门派出所的,请你文明用语x2
你是哪个?你是江门派出所哪个?请你说清楚好不好
我姓何,我是江门派出所所长,我现在通知你到江门派出所接受调查。
我不得来,我给你说,不得来!
后来,他还是来了
当日14时许,被告人周某驾车回到检测卡口,与现场防疫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抢夺民警对其录像的手机,并实施言语威胁后驾车离开。
场景三
连冲三关,撞坏两辆拦截车辆
视频来源:平安叙永
图:被周某撞坏的车辆周某驾车离开后,叙永县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对周某驾驶车辆设卡拦截。
02月05日 15:19
在会龙加油站设卡的民辅警发现周某的车辆,立即冲上前要求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周某置之不理,踩油门加速逃离,将拉住车门的一名辅警拖倒在地。
02月05日 15:24
民警再次追上嫌疑车辆对其进行截停盘查,但是周某依然没有停车,继续加速从现场道路右侧绕过警车朝天池镇方向行驶逃离。
02月05日 15:30
民警从后方追击嫌疑车辆,天池警务区民警带领辅警和路政工作人员在天池加油站设卡拦截。周某驾驶车辆连续三次冲关,撞坏两辆拦截车辆后被民警抓获。
Tip 各位,这不是冲关游戏,请勿模仿!
站住!你跑啥?
你管我!我爱跑就跑,你别追着我不放。(后来我开始慌了,我有点怕······)
小伙子,派出所走一趟,再说一下:黄桷坪江门派出所可以管。
2月6日,叙永县公安局对周某依法刑事拘留。2月11日,周某被执行逮捕。2月13日,叙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叙永县人民法院立即立案受理,并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为减少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该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在审判庭,周某在看守所,“隔空庭审”,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及叙永法院官方微博进行互联网直播。场景四
认罪认罚他向一线执勤人员道歉
认罪认罚视频编辑:冯煜铖
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认罪认罚,也希望以后如果有机会利用自己的一些资源,为抗击疫情一线捐赠一些口罩。
知错要改,6个月后出来,疫情可能就结束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使用暴力、威胁方法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疫情防控检疫、隔离等措施,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因被告人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某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具有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按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五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及“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在庭审预告发出后很多网友纷纷对周某的行为表示谴责
有的网友在猜测被告人会被判几年
有说5年的、10年的
······
那么在疫情防控时期周某的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法官为什么这样裁判呢?
针对网友的疑问,我们请来了专业法官为大家解答,来听听主审 法官给您“说法”。
法官说法
为什么该案从立案到审判这么快,只用了一天?
现在对于这种妨害疫情防控的案件,人民法院依法运用速裁程序,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开庭并当庭宣判,体现了人民法院处理这类案件从重从快的原则!
网友纷纷表示周某的行为恶劣,应该判几年的刑期,为什么只判了6个月刑期呢?
我们国家依法治国强调的是“罪刑法定”,是不是犯了罪、犯了什么罪、应该怎么处罚,都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处理。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周某使用暴力、威胁方法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疫情防控检疫、隔离等措施,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因被告人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某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另周某已赔偿被撞坏车辆损失1万6千元,并获得谅解。周某还有前科,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2013年9月29日被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可酌情从重处罚。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五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及“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次庭审采用了远程视频网络直播形式,这种“隔空开庭”有何目的、意义呢?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期间,采用远程视频网络直播的形式,能减少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温馨提示
在疫情防控期间,
请我们广大市民朋友
配合疫情防控人员的工作,
多一分理解,
不要有抵触情绪和过激行为,
否则,可能受法律惩处。
来源:泸州中院 叙永县法院原标题:《典型案例丨男子连冲三关!泸州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判了》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