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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赤峰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实名制乘车的通告

2020-02-15 16:3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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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

实名制乘车的通告

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

自2020年2月15日起,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正式启用乘客实名制登记系统,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必须按规定使用乘客制实名登记系统。要在车内张贴专用二维码,“一车一码三贴”,分别粘贴在副驾驶前操作台、后排两侧车窗(图案向内)便于乘客扫码的位置。驾驶员须先用本人手机扫码绑定人员、车辆信息(双班驾驶员只需一班绑定即可)后方可营运。

二维码及操作说明领取地点: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设立的4个消杀站。领取时间:2020年2月15日8:00—17:30。

二、市民乘车时,必须使用本人手机扫描二维码(可自动导入联系方式,无需手动输入)。未携带手机或使用手机不便的,由驾驶员或其他乘客代为录入。代录人员可用本人手机扫描二维码,选择“填写其他手机号”,在问询乘客后填入其联系方式即可。

三、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要主动提示引导乘客进行扫码登记。对不按要求进行扫码实名登记的乘客,有权拒载。

四、乘客应主动配合进行扫码实名登记,相关信息仅为疫情防控追溯使用,由专用服务器保存并严格保密。

五、支队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未按要求使用乘客实名制登记系统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予以严肃处理。

赤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0年2月14日

来源:赤峰交通广播

原标题:《关于赤峰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实名制乘车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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