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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法院在行动】暴力对抗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20-02-17 22:3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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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疫情

2月17日上午,巴林左旗人民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利用互联网法院系统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该院首起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寻衅滋事案,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28日,巴林左旗三山乡新立村张某某出门迎接到其家做客的亲属王某某。在经过该村村委会设立的某路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点时,工作人员要求王某某进行登记,引发张某某不满。张某某踹翻、损坏卡点物品,撕毁登记表,并辱骂、殴打村委会派遣的工作人员金某某,随后又用石块对前来劝架的村民张某某实施殴打,致金某某、张某某头面部不同程度损伤。经巴林左旗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金某某、张某某的法医学人体损伤评定为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应急检查过程中,借故生非,随意殴打防控工作人员,致二人轻微伤,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被告人张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巴林左旗人民法院积极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除依法必须当面接触的情形外,全部采用非接触的方式办理案件。本案审理前,巴林左旗法院与旗检察院、看守所联系沟通,决定使用互联网法院系统审理案件。法官、检察官、被告人分别在法院、检察院和看守所通过视频连线参加庭审,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接触聚集。同时征得被告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大幅减少庭审用时,进一步降低了安全风险。

(供稿:巴林左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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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内蒙古法院在行动】暴力对抗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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