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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车车主们请注意,景洪市要这样规范房车管理
关于规范房车管理的通告
尊敬的房车车主:
为规范景洪市城区房车管理,保障人车安全,营造和谐、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规定,自2020年2月20日起,龙舟广场划出三片区域用于统一停放旅游房车,建立房车临时营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房车临时营地位置及基础配套设施情况
房车临时营地位于龙舟广场附近,共划分三片区域:①龙舟广场公厕旁停车场;②龙舟广场原出入境办证大厅前方停车场;③龙舟广场别墅区旁停车场。配套设施布局如下:房车营地车位180个(每两个车位之间预留一个共用生活区),每块停车区域设置垃圾收集点1个,供水点4个。
,要用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有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二
房车临时营地收费标准
房车临时营地停车费、相关管理服务费由景洪市环卫清洁服务公司负责收取。收费标准为:50元/辆/天(包含停车占用费、卫生费、水费等相关维护费用)。
三
房车临时营地管理要求
1.房车临时营地内只允许停放房车,其余车辆(两轮和三轮机动车、小汽车、大型车辆)一律不允许在营地内停放。
2.停车时车头统一朝外,有序停放。
3.各房车车主应爱护环境卫生,保持停车区、生活区环境卫生整洁。
4.严禁损坏公共设施(水电、绿化、环卫设施等)。
5.营地内严禁随意晾晒衣物、倾倒污水、私搭帐篷、乱堆乱放、乱倒垃圾。
6.注意用电安全,未经电力部门批准严禁私接电源线。因私接电源造成公共用电设施损坏的,依法赔偿并追究相应责任。
请各位车主服从景洪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和营地管理人员的管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不服从管理者,由执法人员视情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劝离营地。
景洪市城市管理局 景洪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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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房车车主们请注意,景洪市要这样规范房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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