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疫情期间妨害公务认罪认罚,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任城区法律援助律师办理济宁市首例涉疫情妨害公…

法治任城
2020-02-21 18:1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澎湃号·政务 >
字号

2月18日,任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一起由疫情防控引发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曹某提供法律帮助。

案情回顾

2020年2月14日上午10时许,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任兴路派出所民警于某某按照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在任城区李营街道曹庙社区疫情防控执勤点依法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被告人曹某在欲通过小区入口执勤点时与前车人员发生争执,随即由执勤人员进行劝阻。前车离开后,曹某将一辆三轮车停放至小区入口进行封堵,民警于某某上前责令其挪走车辆,被告人曹某拒不听从,并与于某某发生肢体冲突,经鉴定造成于某某轻伤二级。

本案是济宁市发生的第一起与疫情相关的刑事案件。

案发后,公安干警于当日将曹某抓获并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于2月16日经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对曹某采取逮捕措施。2月17日公安机关以曹某涉嫌妨害公务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月18日以曹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于当日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对本案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

任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2月17日,济宁市任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派驻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值班律师董烁,为犯罪嫌疑人曹某提供了本案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帮助。因办案需要, 承办律师董烁赶赴济宁市看守所,当面询问了曹某相关案情细节、为曹某解答相关法律问题、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前提及法律后果。在上述过程中,承办律师给曹某讲解了我国刑法第277条关于“妨害公务罪”的相关规定,并结合2020年2月10日“两高两部”颁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让曹某充分了解妨害公务罪的定义、量刑标准、以及在当前疫情下触犯本罪的法律后果等。随后,在面对检察机关讯问时,曹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并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中签字。

2月18日,承办律师接到济宁市任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曹某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一审阶段辩护人。当日下午庭审中,曹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同时结合曹某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其家属代为赔偿了受损民警于某某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等事实,辩护律师为曹某做出罪轻辩护,发表了曹某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等符合从轻处罚条件的辩护意见。庭审结束后,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对曹某做出一审判决,认定:检察机关指控曹某犯妨害公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辩护律师提出的曹某具有从轻处罚情节的辩护意见予以全部采纳,判决曹某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小知识

任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2018年被写入新刑诉法,其中一个重点就是让犯罪嫌疑人清楚地了解自己行为涉嫌的罪名、法律后果及相应的诉讼程序,并确保他们是在自愿的情况下认罪认罚。本案中,法律援助律师正是在这个环节上发挥了作用,向犯罪嫌疑人曹某提供法律帮助,人民法院从而能够采纳辩护人提出的意见,对曹某从轻处罚。

温馨提醒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政法机关对于严重扰乱疫情管控秩序、妨害疫情防控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予严厉打击惩处,绝不手软,作为公民都应时刻提高防范、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遵守防控制度、配合防控措施。面对各执勤点工作人员,均应当体谅其工作任务之艰巨,理解其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本心。

撰稿:任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原标题:《疫情期间妨害公务认罪认罚,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任城区法律援助律师办理济宁市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件》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