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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快审快判, 绥中法院当庭宣判葫芦岛地区首例疫情防控诈骗案

2020-02-21 16:1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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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上午,绥中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疫情防控期间诈骗案件,当庭判处被告人张某楠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末,在防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被告人张某楠在“613珍爱群(8级进群)”微信群内,以发布其有口罩货源的虚假消息为手段,分别骗得周某人民币3650.00元、陈某双人民币3000.00元,后将两人拉黑,所得钱款被其挥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张某楠在国家防疫期间,利用疫情实施诈骗,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某楠在公诉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且将诈骗款均已退赔,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主动要求缴纳罚金,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张某楠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全市法院立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本案中,绥中县公、检、法三机关紧密配合,从侦破、起诉到宣判仅用时十天,绥中法院快审快判,充分彰显了政法机关严厉、精准打击犯罪,坚决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使命感、责任感。

原标题:《依法快审快判, 绥中法院当庭宣判葫芦岛地区首例疫情防控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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