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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法检两长“隔空”开庭 ——崇左市首例涉疫情寻衅滋事案一审宣判

2020-02-20 23: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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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0日16时,宁明县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在刑事审判庭分别与检察院、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疫情防控期间寻衅滋事罪案件,被告人李保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这是崇左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首件涉疫情案件。

据了解,根据疫情防控需要,2月2日起,宁明法院对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的工作方式作出集中调整。为满足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方便当事人足不出户参与庭审活动,宁明法院启动了网络庭审、“云庭审”、“云解纷”等方式远程审理案件,既减少人员聚集,又不耽误诉讼服务。

任显忠院长带头网上开庭

该起寻衅滋事案是宁明法院使用远程视频网上开庭的第一件案件,由宁明法院院长任显忠独任审判,宁明县检察院检察长冯荣飞通过远程视频出庭公诉。该案还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

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

法院审理查明

2020年1月30日下午,李保酒后在街上闲逛,看见此前与其有摩擦的蒙某在海渊镇新西街广场看人打牌,便返回家中拿一把水果刀回到花园广场刺伤蒙某右手臂。李保窜到海渊派出所值班室,在辅警苏某对其进行询问时欲刺向苏某未果,遂窜到海渊镇新城北街,持刀刺向正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海渊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翁某、王某及村医朱某,致翁某腹部之损伤为轻伤二级,蒙某右手臂轻伤。

被告人的指定辩护人出庭辩护

法院认为

被告人在看守所进行远程开庭

被告人李保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公共场所持凶器随意殴打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李保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宁明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同时,按照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当庭对李保作出上述判决。

网络庭审宣判现场

来源:宁明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宁明|法检两长“隔空”开庭 ——崇左市首例涉疫情寻衅滋事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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