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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战疫 法院在行动丨“战疫”只争朝夕 惠州审判执行不打烊

2020-02-22 20:3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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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万众一心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关键期,为有效防控疫情,减少人员聚集,同时回应群众诉讼需要,不延误案件审判工作,惠州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运用网络办公模式,创新司法服务方式,助力人民法院在疫情的大考中交出满意的答卷。

网上立案 市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

通过网上立案、在线调解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微信“粤公正”小程序、“广东移动微法院”等进行网上立案、在线调解。疫情防控之际,市法院立案庭多措并举:保证“12368”诉讼服务热线释法工作不掉线、线上多元调解不停歇;同时线下积极书写文书、及时做好案件材料审查、录入和分类,全员做好网上立案线上、线上的保障。另外,市法院立案庭组织拍摄《疫情就是命令 防控就是责任》宣传片,全员戴口罩上镜,展示立案庭全力做好办公环境和过程的疫情防疫措施同时,宣传立案工作不停歇,传播抗击疫情正能量。

从1月20日开始截至2月21日,市法院立案庭网上登记立案16件。

网上开庭 市法院通过

“广东诉讼服务网”

平台开庭审理案件

2月6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黄宇乐法官通过广东诉讼服务网进行一宗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网上开庭查询。该案,原告起诉请求两被告返还车款8万元,并赔偿损失4651.91元,合计84651.91元。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原告上诉请求撤销原判,解除《质押债权转让协议》并返还8万元的转让款以及赔偿保险费4676.91元。

庭前,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组建微信群,在庭前准备阶段已核实双方当事人没有二审新证据。同时,技术人员在线指导代理人使用“广东诉讼服务网”,并反复进行庭前调试,努力攻克技术难题。

开庭当天,主审法官在第十三审判庭,上诉人代理人在佛山律所,被上诉人代理人在惠城区律所,通过“广东诉讼服务网”网上庭审视频功能成功连线,全程历时三十分钟左右。广东诉讼服务网同步保存庭审录音录像资料,记录庭审的全过程。

庭后,庭审笔录通过微信群发送给当事人核对,其自行打印纸质笔录经签名捺印确认后邮寄至法院。

网上执行 惠城区法院借助微信

群视频功能执行和解三宗案件

海南某使者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向郭某南和蔡某彬分别支付经济补偿金4211.23元、2133.69元。2020年1月9日,郭某南、蔡某彬向惠城区人民法院(下称“惠城区法院”)申请执行。同一天,申请人李某团等8人与被执行人的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也向惠城区法院申请执行。

疫情防控之际,考虑到该案是涉民生案件,当前被执行人又远在海南,经了解双方均有和解意愿的前提下,执行员陈曙涛决定组建执行和解微信工作群。一开始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愿意加入,被执行人的代理人又无权限作出决定,执行员陈曙涛多次通过电话耐心疏导情绪、释法说理,最终消除其疑虑。当事人通过微信群充分沟通,申请执行人也了解到被执行人已停业的实际情况,同意予以让步,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次在微信群上执行和解全程留痕。

网上听证 惠城区法院利用钉钉软件

助防疫足不出户“云”听证

2月17日下午3点,惠城区法院初任法官万意莉首次端坐审判庭法官席,和合议庭成员钟志明、李文娟两位法官,通过钉钉APP视频会议系统进行网上听证审理执行异议案件,并同步录音录像。

异议人朱某对惠城区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沈某名下的粤LGU7××车辆提出执行异议,认为其在2018年11月16日与被执行人沈某签订车辆转让协议,以430260元受让了涉案车辆并付清款项,但在21日办理过户时,发现该车被法院查封,遂于2020年1月16日向惠城区人民法院请求解封。案件承办人万法官接到案件后,已经临近春节,经联系,当事人要求春节后再进行听证,但春节后刚好遇到疫情发生,执行异议案件的审理期限又短,万法官向审判长报告后,决定创新办案方式——用钉钉软件进行网上听证,方便当事人不用到庭也能进行网络听证,减少聚集防控疫情。合议庭确定了听证时间后,征询当事人同意,当事人对此非常认可。

万法官将听证相关材料等听证前的工作做了充分的准备,建立了钉钉听证群,与各方当事人进行了线上测试。异议人的委托代理人、申请执行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分别在家及律师事务所通过手机或者电脑进入远程听证现场参加听证。全程历时40分钟,听证顺利结束,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在钉钉群对听证笔录进行了核对和确认。

网上开庭 惠东法院在线不打烊!

惠州法院试水“微信视频开庭”

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惠东县人民法院(下称“惠东法院”)就如何借力信息化技术,科学合理处理疫情防控工作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关系进行研究部署,通过多个部门反复商讨、业务庭骨干积极建言献策、多次模拟调试、反复进行演练,形成了一套较为周密的微信视频开庭方案。

2020年2月5日上午,惠东法院王俏玲法官通过微信视频开庭的方式,隔空审理了一宗买卖合同纠纷,为全市法院首例微信视频开庭案件。

被告惠东县大岭镇某鞋厂拖欠原告惠东县大岭某鞋料店货款一案,原定于春节假期结束后第一天开庭,正当原告担心因疫情影响开庭而一筹莫展时,接到了王法官的电话,告知其可以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开庭,原告喜出望外,马上表示同意。

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王法官就该案专门建立微信群,并告知当事人微信视频开庭注意事项,提醒其确保信号稳定,同时,庭前进行微信视频调试,安排专人对庭审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将庭审笔录传到微信群由当事人核对无误后在群内确认,同时告知其在收到纸质版庭审笔录经签名确认后寄回法院。至此,半个小时的庭审顺利完成,该案全程在微信群内留痕。

网上开庭 惠东法院进行惠州首次

微信群视频“隔空”审刑犯

疫情期间,在看守所管控更加严密的情况下,为了不耽误审判工作,惠东法院积极主动与检察院、公安局沟通协调,研究探讨在非常时期如何保障刑事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2月11日,惠东法院通过微信群视频方式,首次与看守所连线,审理一宗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该案当庭宣判。

在刑事审判庭里,佩戴口罩的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和公诉人与往常一样准时出庭,而被告人则在看守所内,通过法警的手机参加微信群视频庭审。确认微信群视频网络顺畅后,法官敲响了法槌,庭审正式开始。

该案被告人黄某云于2020年1月中旬,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在惠东县巽寮某路段与一辆小客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云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黄某云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经检验,被告人黄某云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99.86mg/100ml。

惠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云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黄某云归案后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法庭依法判处黄某云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至此,该案庭审仅用时20分钟。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确保网上开庭顺利进行,惠东法院于近日分别在院机关和三个人民法庭开通1000兆光纤专线。

网上开庭 博罗法院首次利用

“三方庭审系统” 审理两宗刑事案件

2月20日下午,博罗县人民法院(下称:博罗法院),张剑文、邓建新、周子雄三位法官依法组成合议庭,首次利用“三方庭审系统”审理两宗刑事案件。

三方庭审系统审理案件是指,法官、辩护人在审判庭,公诉人在检察院,被告人在看守所,分别利用各自的视频终端及语音设备,通过庭审专用设备三方共同接入同一审判平台进行即时视频通讯,从而参加庭审。同时,系统后台自动同步对案件审理的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存档备查。

当天下午,博罗法院利用三方庭审系统分别审理了两宗刑事案件,一宗涉及盗窃罪,另一宗则涉及贩卖毒品罪。

据介绍,博罗法院首次提出利用该系统开庭,得到检察院、看守所、辩护人的大力支持。利用该系统开庭,能打破传统庭审的空间局限性:公诉人不需要到法院,在检察院就能支持公诉;被告人无需出监区,由法院法警到看守所提押至看守所装有该系统的审讯室,即可参与庭审。

网上摇珠 博罗法院开展线上摇珠

选定司法鉴定、评估机构

2月19日,博罗法院第四审判庭内,对2020年第三批17宗案件的司法鉴定,采用微信群视频功能组织摇珠参与人进行线上摇珠,以选定司法鉴定、评估机构。

摇珠前,博罗法院审管办干警根据申请案件的鉴定需求,按类别组建了三个摇珠微信群,并将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摇珠主持人,摇珠工作人员以及视案件当事人意愿分别拉入上述三群。

为确保操作过程公开可信,博罗法院依法邀请廉政监察员到庭检测摇珠机器并全程监督摇珠活动。同时在活动前做好网络调试工作,加以技术手段全程录音录像,记录摇珠全过程,并复刻光碟保存。

网上开会 市法院利用钉钉APP平台

召开网上刑事会议

2月14日下午,市法院通过钉钉APP创建群平台召开全市刑事审判学习工作视频会议,会议由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健主持,全市两级法院刑事审判主管领导、审判员及助理共78人在线参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并对全市法院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事审判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网上培训 市法院组织

网络业务培训

疫情防控之际,为进一步增强两级法院及各部门业务交流,不断提高法官适用法律和化解纠纷的能力,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法院办案办公活动的影响。根据市法院统一部署,拟将网络授课培训作为近期开展全市法院业务培训的常态方式。

培训将通过钉钉APP等网络移动终端面向全市法院开展网上培训授课,由市法院办公室提供相关信息技术支持。主要授课人有市法院各院庭领导、各基层法院院领导,全市法院其他兼具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审判实践经验的资深法官可自愿报名开展授课。培训以提高司法能力为宗旨,围绕司法改革、审判理论实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法律法规理解与适用等内容开展。

疫情发生以来,市法院主动运用互联网积极推进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据统计,截至2月21日,惠州市两级法院通过微信群视频、“云上法庭”系统、“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等平台,网上开庭查询161次,通过“钉钉APP”、微信群视频等平台召开视频会议14次,远程合议35次,看守所远程提讯1次,监狱数字法庭远程开庭1次,以实际行动维护受疫情所困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

下来,惠州全市法院将继续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到位,将更广泛地推广网上办公模式,持续不间断地为当事人提供安全便捷的司法服务。并将以此为契机,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努力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要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来源/ 惠州市人民法院

原标题:《共同战疫 法院在行动丨“战疫”只争朝夕 惠州审判执行不打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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