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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战“疫”|青吴嘉检察机关出台联动协作“六个一体化”工作办法

2020-02-19 15:5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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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检察院签署《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青吴嘉检察机关联动协作一体化工作办法》,从诉讼服务、办案协作、涉疫犯罪惩治、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涉法涉诉矛盾化解、助企服务等6方面细化10条举措,共同为打好打赢示范区疫情防控阻击战注入检察正能量。

意见全文

上 海 市 青 浦 区 人 民 检 察 院

江 苏 省 苏 州 市 吴 江 区 人 民 检 察 院

浙 江 省 嘉 善 县 人 民 检 察 院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

青吴嘉检察机关联动协作一体化工作办法

一诉讼服务一体化

1、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了减少人员流动性,坚持“让数字多跑腿,让人员少流动”的原则。青浦、吴江、嘉善三地检察机关在当地统一受理有关约见检察官申请、证据衔接、强制措施变更申请、法律意见书提交等事项后,交属地办案检察机关予以配合办理,由三地案件管理部门负责牵头落实。

2、推行律师阅卷“网上预约、跨省阅卷”服务。涉及律师阅卷申请,由律师所在地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受理后,委托办案地检察机关案管部门通过约定途径+约定方式+约定密码的形式进行电子卷宗传送,律师所在地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刻盘后交由当地律师,实现跨省阅卷和诉讼服务协作一体化。

二办案协作一体化

3、深化跨区域办案远程协同和线上协作。三地检察机关在疫情期间以案卷书面审查为主要办案方式,采取视频、网络和电话等方式开展办案交流合作,发挥捕诉一体等制度优势,积极推行认罪认罚办案模式,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推行跨区域取证协作等部分执法工作“代办制”,即在案件管辖移送手续、异地权利义务告知、异地询问证人、异地提审等方面相互提供便利条件,询问地点应在被委托院办案功能区,询问方式采取线上传输,被委托院负责通知当地证人到场并提供场地、设备和人员的支持保障,从而实现异地委托,线上协作,远程实现。

4、实行跨区公益诉讼线索共享。发挥青吴嘉检察一体化机制优势,对各自区域内发现的跨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特别是涉及疫情联防联控、企业复工等领域损害公益、示范区营商环境的线索,第一时间相互通报、妥善协商案件管辖、主办协办、移送立案等问题,必要时可采取联合办案、分头报批等形式加快办案进展,做到不等不停不拖,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

三涉疫犯罪案件惩治一体化

5、全面落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实行“信息实时通报机制”,在办理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聚众哄抢、造谣传谣、破坏交通设施等十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案件时,做到案前第一时间通报基本情况,案中第一时间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案后第一时间反馈办理结果。三地案管部门加强跨区涉疫情刑事案件的分析研判和案件会商,采用电子方式及时交换法律文书,工作例会改为网上形式,严格执法标准和办案尺度,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和威慑力,确保办案效果和毗邻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

四社区矫正人员管控一体化

6、试行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异地委托监管机制。结合落实《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及青吴嘉检察机关配套《细则》,社区矫正人员原则上由其经常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如社区矫正人员经常居住地与报到居住地不一致的,疫情期间由报到前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并将相关监管情况通报经常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当地检察机关对监管行为实行监督;对居住在不同区域的社区矫正人员,监督司法行政部门认真执行各地疫情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把握社矫人员请假外出标准,妨碍防疫需要的一律不批,避免不必要的人员流动。对已请假外出一时无法返回的,由其户籍所在地检察机关协商外出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一个目的地司法所委托协同监管,当地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委托方检察机关,有关活动记录、工作资料和矫正活动实行互认。

7、建立企业社区服刑人员返工复工绿色通道。加强涉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完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方式。涉及跨区域的企业社矫人员符合返工条件的,由居住地检察机关配合审查,工作地检察机关复审后及时向有关部门予以反馈,推动相关人员正常返工复工。

五涉法涉诉矛盾化解一体化

8、完善以发生地为主、相关地积极配合、共同疏导调解的涉检矛盾联调化解机制。疫情期间,三地检察机关职能部门第一时间互通当地重点信访人员动态和突出信访矛盾等重要敏感信息,防止在疫情期间行政边界跨区域发生干扰疫情防控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依法妥善参与化解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行政争议案件,将化解矛盾纠纷关口前移至行政复议和诉讼阶段,积极预防、依法化解疫情期间因行政管理或应急措施产生涉及民事、行政争议纠纷,防止简单执法,推进社会治理。实行宣传协同机制、网络舆情联合管控机制,统一对对跨区域涉疫情刑事案件的宣传和引导,适时、协同发布信息,形成对外合力。

六助企服务一体化

9、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作为当前深化“三服务”活动和检察履职的重要任务。严格区分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依法妥善办理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房屋租赁、金融借款、劳动争议等民商事纠纷申请监督案件,在涉及青浦、吴江、嘉善不同行政区域涉企人员案件时,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统一开展研判,较好落实慎捕慎诉要求。

10、强化涉企法律风险防范和服务。主动向地方党委报告近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联系或者走访企业,帮助企业开展法律风险防范提示工作;监督推动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有序复工复产。以法治为纲,聚保障之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注入检察正能量。

原标题:《一体化战“疫”|青吴嘉检察机关出台联动协作“六个一体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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