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盘锦市兴隆台区法院首次利用微信视频远程审理一起刑事案件

2020-02-17 19: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2月17日14时30分,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一起容留他人吸毒罪刑事案件正在以特别的方式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与以往在庄严神圣的审判庭进行庭审不同,这是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该院首次通过微信视频的信息化手段实现异地远程审理刑事案件。

因被告人刘某某羁押于盘锦市大洼区看守所,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同时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审判工作的有序开展,本案审判长院长刘伟诚基于本案系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事实和证据都没有争议的特点,提出利用微信工具进行庭审的建议。该院法官先后协调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和盘锦市大洼区看守所,在征得控辩双方同意后,决定建立微信庭审群通过视频的形式实现异地开庭审理。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德才、代理检察员贾英月、大洼区看守所罗庆成所长及辩护人都积极配合审判工作,为实现最佳庭审效果,在开庭前多次进行设备调试。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在合议庭组织下,通过微信视频连线充分有序地发表了意见。经合议庭休庭评议后,本案依法当庭进行了宣判,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当场表示服从法院判决。尽管本案不是在审判庭进行审理,但也通过技术手段留存了庭审影像。

审判长远程视频联审中
公诉机关远程视频联审中

被告人辩护人远程视频联审中

书记员视频连线记录

此次微信异地视频庭审是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的重要举措,有效落实了疫情防控期间不集中办公的要求,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同时落实法院工作职责积极推进审判工作提供了有益尝试。

原标题:《盘锦市兴隆台区法院首次利用微信视频远程审理一起刑事案件》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