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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政县公安局关于开展农用车、电动车、摩托车交通 违法行为专项治理的通告
和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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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最关键时期,复工复产面临紧张局面,全县交通逐步恢复正常,农村道路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载人现象突出,造成极大安全隐患。为切实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临夏州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及电动三轮车过渡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和政县县公安局决定自2020年3月3日起,在全县开展农用车、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电动车违法载人;
二、严禁驾驶报废、拼装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三、严禁驾驶无号牌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四、严禁驾驶逾期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五、无证驾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的,一律扣留车辆,处500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六、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处200元罚款。电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处50元罚款。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200元罚款。
七、驾驶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农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罚款。
八、驾驶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处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九、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的,处50元罚款。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通告
和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3月2日
原标题:《和政县公安局关于开展农用车、电动车、摩托车交通 违法行为专项治理的通告》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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