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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新闻】将乐法院一周新闻速递
2020.3.2~3.6
微新闻将乐县人大党组副书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谢桥生到法院调研
2月28日,将乐县人大党组副书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桥生一行到将乐法院调研,听取疫情防控期间该院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对该院利用“云上法庭”庭审系统、“微法院”小程序进行网上开庭、网上立案和远程送达等工作方式方法予以充分肯定,并希望该院继续努力,在司法保障企业复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不误。
将乐法院干警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捐款3月2日,将乐法院向全体党员干警发出抗击疫情爱心捐款倡议,目前已有40名党员干警自愿捐款共计4340元。
将乐法院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普法宣传3月4日,将乐法院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普法宣传。干警们到银华社区向居民发放宣传单,讲解典型案例,普及滥食野生动物的危害和捕杀野生动物的法律责任,倡导爱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平衡的文明理念。
将乐法院开展“3·5学雷锋日”
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
3月5日,将乐法院开展“3·5学雷锋日”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党员干警们在城关十字街、水南桥头等人流量较多的地方摆放防疫健康知识科普展板,发放普法宣传册,讲解疫情期间出现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引导广大群众在保护好自身身体健康的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
案例普法
将乐法院审结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2015年6月3日,被告人陈某同张某(另案处理)至将乐县安仁乡元洋村某山场看中一株南方红豆杉欲采伐,后二人共谋由张某负责雇人砍伐及运输,陈某以2.3万元价格购买该株红豆杉。2015年6月5日,张某雇人将该株南方红豆杉伐倒,并造材成5桐(1桐遗弃山中),立木蓄积为3.2676立方米。后被告人陈某将其中三桐红豆杉以2.1万元价格出售给他人,另一桐红豆杉运往雕刻厂雕刻成“弥勒佛”。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原标题:《【微新闻】将乐法院一周新闻速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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