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两个“战场” 一样“初心” | 金昌两级法院疫情期间执行工作掠影

2020-03-10 19:1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疫情防控责任如山,“攻坚会战”使命如磐。切实解决执行难“攻坚会战”正值紧要关头,一场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两场硬仗,两个大考。金昌两级法院全体执行干警迎难而上,自加压力,主动作为,化危为机,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审慎灵活开展执行工作,在抗击疫情战役和切实解决执行难两个战场,践初心、担使命,两手抓、两促进,均取得较好成效。

线上立案

为方便广大当事人在疫情期间立案事宜,避免人员聚集,金昌两级法院适时发布网上立案流程、执行立案攻略等操作流程,统一调派执行干警做好新立案件各节点信息的录入工作,积极推广更加方便快捷的一站式网上立案服务,当事人足不出户即能完成全部立案事项。

平台指挥

疫情发生以来,金昌中院利用执行指挥中心、移动指挥平台实行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统一调度指挥、统筹协调,及时掌握执行线索、发布执行指令、处理执行信息、督办执行案件,更加集中、高效地开展切实解决执行难“攻坚会战”。

网络查控

全市两级法院在疫情开始后借助全国法院“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网络查控,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例如,金昌中院受上海一中院委托,查封本地一公司名下土地及房屋使用权,中院通过与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建立的信息共享平台,成功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使用权,仅耗时30分钟。

电子送达

全市两级法院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等网络平台集中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运用淘宝、京东等网络司法平台,积极开展电子送达、网上评估和网络拍卖,取得较好的执行效果。

视频和解

在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把握执行工作特点,有区别的采取执行措施,全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例如,金昌中院执行的申请人苏州某公司与被执行人金昌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受到疫情的影响,案件无法在现场执行。执行法官通过电话、短信、手机微信、视频等线上模式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就案件的执行进行协商,耐心平息申请人的激动情绪,排除矛盾隐患,帮助被执行人制定还款计划,执行法官与双方当事人代理律师通过网络视频和微信平台,就该执行和解协议反复斟酌、商议、修改、传送后,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为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创造了有利条件。

“零接触”执行

全市两级法院为将人员交叉感染风险降到最低,最大限度发挥网络作用,拓展与当事人“非接触式”沟通渠道,实现三个“24小时”,安排专人24小时收集财产线索,进行网上财产查询、冻结、扣划;设专人负责24小时接听热线电话、解释、记录、转达工作,并随时解答当事人咨询;所有执行法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箱等方式进行执行工作。例如,永昌县法院执行的杨某与豆某、龙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永昌某建材厂与武威市凉州区某合作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两案被执行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且被执行人均在外地。执行法官综合分析各种因素后,采取非接触方式对被执行人释法析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后果,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在执行法官努力下,两案件被执行人均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执行法官通过微信平台“隔空”成功执结了这两起执行案件。

参战“疫”线

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法院执行干警自觉服从两级法院党组安排部署,闻令而动,勇挑重担,积极响应社区志愿者服务号召,积极参与社区防控值守,认真做好责任小区车辆出入登记、人员体温检测,楼道消毒,及时向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等疫情防控工作。共出动执行干警40余名,共参与疫情防控志愿者服务102次,为疫情防控奉献了一份执行力量。

截至3月9日,金昌两级法院共执结执行案件342件,其中涉民生案件260件,接听咨询电话670人次,收到线上立案1003件、邮寄立案申请70件,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联系当事人532人次,收转各类材料90份,通过多种渠道办结执行案件342件,完成网络查控1687次,冻结银行账号220个,实际冻结金额2300万元。

文 / 执行庭

编 / 研究室

原标题:《两个“战场” 一样“初心” | 金昌两级法院疫情期间执行工作掠影》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