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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自3月11日起恢复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诉讼业务工作的通告

2020-03-11 17:1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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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自3月11日起恢复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诉讼业务工作的通告

为确保疫情防控与诉讼服务工作“两不误”,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从2020年3月11日起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恢复现场诉讼业务的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0年3月11日起,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业务场所恢复开放。

二、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业务,请遵守如下规定:

1、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如实告知近期是否有疫区旅居史等情况。

2、请主动在安检入口配合体温测量,如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舒服症状,请及时前往医院就医,不要进入诉讼服务中心。

3、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办理完业务后及时离开。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诉讼服务大厅当事人总数不超过5人,未进入诉讼服务大厅的当事人请在大厅外耐心等候,待有办完业务的当事人离开后再依次进入大厅。诉讼服务大厅的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请妥善安排您的时间。

三、对不服从工作人员指引、扰乱疫情防控和法院工作秩序,经劝告拒不改正的,或对有咳嗽、发热等症状及与疑似、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隐瞒不报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目前疫情并未完全消除,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感染的风险,建议当事人及代理人优先选择下列方式办理事务:

1、除必须前来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有关事项以外,当事人或代理人可优先通过“广西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广西电子法院”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查询等诉讼活动。

2、不便于网上开展诉讼活动,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立案、信访等材料。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8号雁山区人民政府西侧雁山区人民法院,收件人:立案庭,电话:0773-5814926,邮编:541006。

3、预约立案、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申诉信访、诉讼咨询等可拨打立案庭电话0773-5814926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确需到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有关事项的,为避免因资料不齐或办事人员多造成“多次跑”,请事先通过上述电话咨询办理事项流程及所需资料。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社会各界给予理解和支持!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

2020年3月11日

微信号 :glsysqrmfy

新浪微博:@雁山法院

头条号: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自3月11日起恢复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诉讼业务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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