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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13号)

2020-03-12 20:4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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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13号)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根据全县疫情防控形势,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对全县部分经营性行业、公共场所运营管控做出相应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全县各餐饮企业(含小餐饮店)恢复营业,但必须严格落实消毒、体温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实行分散用餐,不得提供群体性聚餐、宴席服务。鼓励餐饮企业提供线上订餐配送服务,防范集中用餐风险。

二、各类书店、商贸、住宿等服务场所在严格落实场所消毒、人流管控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恢复营业。

三、开放景区、景点室外露天旅游项目,做好景区场馆、游乐设施、交通车辆等清洁消毒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个人防护,严控游客流量,不得举办聚会、聚集娱乐、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展销展会等大型公共活动和群众聚集性活动。

四、开放公园广场、露天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空间,但不得举行广场舞、团体操、篮球足球赛等人群聚集活动。

五、继续暂停网吧、KTV歌舞厅、游艺娱乐、培训机构、洗浴中心、酒吧、茶楼、足浴店等运营。

六、各经营机构必须在县市场监督管理、文化旅游广电等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经营。广大居民出入经营场所、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宁夏防疫健康信息码或宁夏健康通行卡。

特此公告。

隆德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2日

原标题:《隆德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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