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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县法院对四起盗窃案集中“线上宣判”

2020-03-12 17:4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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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上午,钟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权、程某易、黄某锡、唐某邦等四件盗窃案并当庭宣判,四被告人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000至1000元不等。

远程庭审现场

与以往不同,这四起案件庭审以远程开庭的方式进行,被告人均不在审判庭内。原来,为提高审判效率,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严格落实防疫要求,钟山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审理。庭审期间,审判人员、公诉人均全程佩戴口罩。

四起案件的被告人

庭审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宣判等环节,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四被告人对检察机关分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所举证据均无异议,并表示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根据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远程庭审现场

运用远程提讯系统审理案件既节省了往返看守所押解的时间,又有效提升庭审效率。下一步,钟山法院院将继续加大刑事案件远程庭审工作力度,充分落实疫情管控的要求,做到防疫和审判两不误。

2020【第100期】

出品: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钟山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钟山县法院对四起盗窃案集中“线上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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