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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县法院对四起盗窃案集中“线上宣判”
2020-03-12 17:4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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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上午,钟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权、程某易、黄某锡、唐某邦等四件盗窃案并当庭宣判,四被告人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000至1000元不等。
远程庭审现场与以往不同,这四起案件庭审以远程开庭的方式进行,被告人均不在审判庭内。原来,为提高审判效率,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严格落实防疫要求,钟山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审理。庭审期间,审判人员、公诉人均全程佩戴口罩。
四起案件的被告人庭审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宣判等环节,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四被告人对检察机关分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所举证据均无异议,并表示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根据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远程庭审现场运用远程提讯系统审理案件既节省了往返看守所押解的时间,又有效提升庭审效率。下一步,钟山法院院将继续加大刑事案件远程庭审工作力度,充分落实疫情管控的要求,做到防疫和审判两不误。
2020【第100期】出品: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钟山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钟山县法院对四起盗窃案集中“线上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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