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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最新疫情防控通告!

2020-03-15 14: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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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及疫情严重地区等入(返)河人员疫情防控的

通 告

为有效应对境外及疫情严重地区疫情输入风险,维护正常疫情防控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及疫情严重地区入(返)河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境外及疫情严重地区入(返)河人员,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无论通过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接待单位如实申报健康登记,自觉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检验检疫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对境外及疫情严重地区入(返)河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人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关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对瞒报、谎报者,或虽非疫情严重地区但在当地未办健康通行等证件,到河间又未主动报告者等,必须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三、接待单位(企业)、社区(村)应按规定将境外及疫情严重地区入(返)河人员相关信息向公安机关或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境外及疫情严重地区入(返)河人员信息的,失职失责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四、继续执行有奖举报制度。广大人民群众对发现的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及疫情严重地区入(返)河人员,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317-3223474,110)。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将给予30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河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4日

原标题:《河间最新疫情防控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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