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关注】司法的阳光洒满彝乡山区小院
法官们驱车2个多小时、踏着春天的晨光而来,开启了2020年宾川法院的首次“阳光司法”庭审。
案情回顾
2月7日,家住新兴村委会拉唛村的何某军、何某波两兄弟被同村村民李某、李红某、刘某某起诉到了法院,原因是何某军家在墙脚修建了石头护坡,三原告认为影响通行,经多次协商未果,于是提起了诉讼。
被告何某军户的住房西面紧邻拉唛村进村水泥路,住房南面与他户之间有一条通道,三原告家都由此出入。2020年2月初,何某军家拆除本户南面旧墙,在旧墙石脚东段修建了水泥空心砖墙、西段修建了红砖墙,并在旧墙石脚基础以外修建了一段长为6.77米,宽窄不等,最窄处宽0.4米,最宽处宽0.68米的石头护坡,正是这段护坡引发了原被告之间的纠纷。
庭审中,原告方称,这条通道原本可以面包车出入,由于被告修建了护坡,运输耕田种地需要的化肥等农资都受到了影响,被告则说,自己家处在通道的拐角处,修建护坡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外墙和本户的排污管道,如果护坡拆除,就易因过往、出入车辆的碰撞、碾压造成外墙和管道损坏。因通行、排水、采光等问题,邻里之间产生纠纷,原本互帮互助的相邻之情、祖祖辈辈生活在一片土地上的同村之谊,却被相互怨憎所打断,十分不值得。假如不能及时化解他们的矛盾,非但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不能妥善处理的话还容易导致纠纷升级。宾川法院对这起发生在农历正月里的案件格外重视,及时组织原被告进行了现场勘验,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决定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到拉唛村就地开庭审理本案。
庭审当天,法院干警清晨7点即从院机关出发,在村委会、司法所、乡镇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布置好了法庭,法警认真对当事人及旁听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安全检查,庭审按时、顺利进行。庭审中,法官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再次组织了现场调解。在法官的倾情讲理释法之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由被告何某军于2020年3月27日前拆除本户南面空心砖墙石脚东端往南0.3米至南面红砖墙西端往南0.25米一线以南的石头护坡;拆除本户南面红砖墙西端往南0.25米至红砖墙以西的钢柱南侧往南0.3米一线以南的石头护坡;三原告于2020年3月28日前各向被告何某军支付拆除护坡的费用1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三原告承担。
工作人员还在现场向旁听群众发放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材料。人民法院开展“阳光司法”,把法庭“搬”到村民“家门口”,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也让村民们体会到“看得见的正义” 、“摸得着的公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宾川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关注】司法的阳光洒满彝乡山区小院》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