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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可能为企业一次性执结案件——苍梧法院一天执行和解两件保险公司申请执行案

2020-03-20 17:4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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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在苍梧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林芸的主持下,一次性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申请执行的两件案件处理完毕,被执行人潘某1、潘某2分别与保险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其中潘某1当场支付给保险公司7500元,部分履行和解协议确定的义务。

据了解,潘某1、潘某2于2017年向银行贷款时,分别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协议。银行发放贷款后,因潘某1、潘某2未按时履行还款付息的义务,保险公司按照保证保险协议代替潘某1、潘某2偿还了全部的贷款本息。后经过多次催告,潘某1、潘某2一直没有将款项偿还给保险公司。2019年底,保险公司依法行使对潘某1、潘某2的追偿权,向苍梧法院起诉要求两人偿还代付银行的贷款本息及拖欠的保费。后保险公司与潘某1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潘某1分期履行债务;潘某2则被法院依法判决偿还保险公司全部代偿款、违约金及拖欠的保费。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潘某1、潘某2并未按照法院裁判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今年3月10日,保险公司遂向苍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林芸经电话调查,了解到潘某1因为受疫情影响,无法联系保险公司,才迟延还款。林芸看到案件有和解的可能,遂趁热打铁,3月18日当天,联系各方当事人到法院做调解工作。经过面对面做保险公司和潘某1的思想工作,潘某1承诺当场支付部分义务款后,双方自愿达成了继续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

一件案办理结束后,林芸又马不停蹄地开始处理另一件案件。鉴于潘某2的情况与潘某1的类似,林芸继续组织保险公司与潘某2进行调解,经过法官释法说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在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也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两件案件均以执行和解的方式执结。

来源:苍梧法院

原标题:《尽可能为企业一次性执结案件——苍梧法院一天执行和解两件保险公司申请执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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