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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解纷】仅7天!11名农民工工资有着落了
2020-03-21 17:3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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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下午,嵩明县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内,一场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卫战”正在进行。法官与嵩明县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齐心协力,成功将纠纷在庭前化解。最终,11名农民工被拖欠的16万余元工资有了着落。为什么在法院调解
还有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在场?
这场“保卫战”是怎么打的呢?
让我们从纠纷起因开始了解
某建筑公司承包了某高校工地的钢筋绑扎工作,某建筑公司又转包给胡某。胡某邀约刘某、唐某、杨某等11名来昆务工人员按质按量完成了工作,但刘某等11人从胡某处领到小部分工资后,剩余工资就一直没有着落。随后,农民工们分别向嵩明法院起诉某建筑公司,要求支付相应劳务工资。嵩明法院于年3月11日受理了这11个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被告某建筑公司已将款项付给胡某。为充分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法院依职权将胡某追加为案件的共同被告。为促使纠纷顺利、高效化解,嵩明法院积极与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协调,请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参与案件调解。
调解现场,承办法官对当事人释法明理,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充分运用处理农民工讨薪纠纷的经验配合调解,双方相互协作、齐心配合,力促问题解决。最终,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由被告胡某于2020年10月17日前分三期支付原告工资。被告某建筑公司对上述每一期款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此次调解,从受理到调解成功,仅用了7天时间。嵩明法院采用庭前调解的方式,充分发挥多元化解纷机制优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前,一方面降低诉讼成本,减轻诉累;另一方面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使农民工权益迅速得到保障。来源:嵩明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多元解纷】仅7天!11名农民工工资有着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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