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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水日 | 守“水”有责,城厢检察与你同行

2020-03-20 16:0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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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现代工业废水排放、城市垃圾和农药污染等情况,使得原本清澈美丽的河湖受到污染,不仅降低了水体的使用功能,还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的矛盾。

为切实有效加强水环境和水资源保护,城厢区检察院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污染犯罪的同时,重点开展木兰溪公益诉讼司法保护工作,注重源头预防,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综合治理。

▲对违法排污问题进行现场勘查

针对辖区内木兰溪部分支流存在水体黑臭、水质不达标、污水管网管护和环境监管不到位等影响周边群众生活、休闲问题,城厢区检察院迅速启动“保护母亲河,护绿木兰溪”专项工作机制,成立由检察长带头的4名员额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专门办案组,检察长多次带队去往现场进行勘察,主动走访相关职能部门,梳理查找污染隐患,审查后分别向属地镇街和环境主管部门发出可操作性诉前检察建议5份,促成26.3公里河段环境基本改善。

▲就辖区内存在的非法采砂破坏木兰溪生态坏境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城厢区检察院在巡查中发现位于华亭镇木兰溪防洪工程西沙段存在人为外运河沙混合料约5000立方米的线索后,主动加强与城厢水利局、华亭镇政府进行沟通,与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多次前往案发现场,引导调查、固定证据;对于犯罪嫌疑人林某的无证采砂行为,以林某涉嫌非法采矿罪向城厢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对上述盗采行为造成的木兰溪华亭镇生态环境破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未能积极履职的案件情况,同步进行公益诉讼诉前立案审查,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促成违法堆放的5000立方米砂石料已被全部清理到位。

▲严厉打击辖区内存在的污水违法排放、无证无照经营等污染水资源的犯罪行为

2016年5月至9月份,犯罪嫌疑人戴某承租位于城厢区华亭镇的一处厂房开设电镀加工厂,原城厢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电镀加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未办理环保手续,无废水处理设施,擅自进行电镀作业,所排出的污水指标超国家规定排放标准3倍以上。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戴某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城厢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世界水日的意义,就在于提醒我们水资源的重要性。保护水资源是一种意识,更是一种责任,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城厢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加大对涉水环境水资源案件的线索排查力度,回应社会期盼和群众关切,守好一方“绿水青山”。

供稿:陈帆

原标题:《世界水日 | 守“水”有责,城厢检察与你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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