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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人民法院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的通告

2020-03-21 08: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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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人民法院

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复工复产工作要求,确保疫情防控与诉讼服务工作同步开展,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3月23日起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0年3月23日起,金湖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恢复开放(工作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

二、当事人、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场所办理有关业务,请遵守以下规定:

1.请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2.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办理完业务后及时离开。

3.请主动出示身份证、“淮上通”电子通行证,配合进行体温检测,经“淮上通”电子通行证检测为绿色方可通行。

4.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舒服症状,请及时前往医院就医,不要进入诉讼服务中心。

5.请勿两人以上共同来访。

三、因当前疫情并未完全消除,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建议当事人及代理人继续优先选择下列方式办理事务:

1.线下邮寄。立案申请书等材料邮寄至金湖县神华大道161号金湖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其他材料可寄立案庭转交或直接寄其他相关部门。

2.在线立案。当事人、代理人请优先选择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jsfy.gov.cn/)办理立案申请。

3.在线调解。产生民事纠纷的,建议优先选择“江苏微解纷”(http://odr.jsfy.gov.cn/)、“无讼淮安”(https://wsha.gov.cn/)在线调解纠纷。

4.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需预约办理业务、联系法官、递交诉讼材料、查询诉讼信息、咨询诉讼事项的,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

四、我院将逐步有序恢复线下谈话、听证、庭审等诉讼活动,提倡以线上开庭、谈话、调解等方式进行诉讼活动。

因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金湖县人民法院

2020年3月20日

原标题:《金湖县人民法院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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