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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法院:开庭审理首起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涉疫案件

2020-03-23 16:2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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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花溪法院孟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疫情案件,这是自该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以来审理的首起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也是该院审理的首起涉疫案件。

据悉,今年2月疫情防控期间,原告车某向被告周某陆续订购52000个口罩并支付货款107200元,被告承诺一周之内交货。交货期内,原告仅收到价值8870元的口罩4950个。交货期满后,原告经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本院,要求被告退还剩余口罩款98330元。

经审查,该案事实清楚,权利关系明确,属于标的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双方可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单位,本着力求在实践中创出鲜活经验不断满足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司法需求目的,法官助理刘安伟主动和当事人双方沟通,阐明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情形及与其他审理方式的不同之处,并明确告知了一审终审等相关权利义务。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孟关人民法庭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案件情况,本着“简化程序、不减损权利”的原则,进一步简化送达、证据交换的方式,并合理确定举证期和答辩期。

鉴于被告对口罩买卖事实及争议标的额均予认可,只是目前没有偿还能力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谢茂在庭审中积极组织双方调解,经释法明理,开庭约12分钟,原被告双方即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分两期向原告支付口罩款98330元,原告也同意给予被告宽限期,最终案结事了,把手言和。

该案从立案到调解结束,仅用4天时间,真正实现了快立快审快结,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又大大降低了诉讼成本。

花溪区法院高度重视此案,谢彪副院长亲自指导孟关人民法庭办案。孟关人民法庭秉持“优先、快速办理”的原则,全力落实“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改革试点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主动适用约定小额诉讼程序处理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缩短举证答辩期限,提高司法效率。

疫情发生以来,口罩等防疫物资出现“一物难求”的情况,作为花溪区法院的首起涉疫案件,引起了市、区媒体的关注,全程跟踪报道。

来源:花溪法院

原标题:《花溪区法院:开庭审理首起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涉疫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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