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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曝光台】龙井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醉酒驾驶拖拉机肇事案件破获一起
2020-03-23 16: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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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龙井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破获一起醉酒驾驶拖拉机肇事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金某某,男,56岁,朝鲜族)。
17日16时24分许,龙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人魏某某电话报案称:在龙山村村道,自己驾驶的私家车与一辆手扶拖拉机相撞,无人受伤。接到报警后,交警大队民警迅速出警,16时50分许民警赶到事故现场,交警大队民警立即对事故双方驾驶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检测显示,拖拉机驾驶人金某某的体内酒精含量为15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罪。后经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 17日16时20分许,金某某未取得拖拉机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常尊牌手扶拖拉机,沿龙井市龙英线由东向西行驶至龙山村路段与相对方向魏某某驾驶的吉H*****号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接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19日,经吉林天一司法鉴定所对金某某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69.804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原标题:《【交通违法曝光台】龙井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醉酒驾驶拖拉机肇事案件破获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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