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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报送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的公告

2020-03-23 19: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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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现将2019年年度报告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凡2019年12月31日前在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报送2019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报送时间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各类市场主体自行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网址http://nm.gsxt.gov.cn)报送2019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不通过网上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可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各类市场主体要要提前完成年报公示义务,若遇临近结止日期形成扎堆年报,可能因网络拥堵,将会影响市场主体按时完成年报报送并公示义务。

四、法律后果

(一)未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会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网址http://nm.gsxt.gov.cn)向社会公示。

(二)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将受到限制或禁入及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

(四)根据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文件规定,对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未进行纳税申报且在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各类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咨询电话: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470-8668027

海拉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470-8668137;8668132

牙克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470-7226886

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470-3219359

阿荣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0470-4210537

莫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0470-4686431

鄂伦春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0470-5627072

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0470-6715577

额尔古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470-6827244

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470-5222349

鄂温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0470-8817681

新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0470-6603845

新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0470-6407701

来源: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标题:《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报送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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