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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戒社康】红寺堡区 | 化解矛盾消隐患 尽心尽力保平安

2020-03-23 20:5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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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某某,是红寺堡区柳泉乡一名涉毒人员。2010年前后,禹某某花费17000元购买了甜水河村村民三间房产,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禹某某交付了10000元现金,协商剩下的7000元接收房屋时一并支付。

2012年11月禹某某因盗窃罪被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在服刑期间,原房主未经禹某某同意,擅自将其所住房再次出售他人。禹某某出狱后,及时到柳泉乡派出所和柳泉乡社区戒毒康复中心报到,同时反映了其所购房屋被转卖他人的事由,要求原房主返还其房屋,情绪激动,矛盾纠纷存在进一步激化的风险。

获悉该事后,红寺堡区禁毒办高度重视,强化底线思维,将此列为可能引发涉毒人员肇事肇祸风险事件及时处理。2020年3月18日,柳泉乡综治中心统筹柳泉乡社区戒毒康复中心、柳泉乡派出所、司法所、甜水河村村委会等力量对该起房屋买卖纠纷事件进行调解,经和双方细致深入地沟通调解,进一步细化矛盾,调整双方达成协议。最终原房主愿意支付禹某某房屋所得费,成功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通过此次房屋纠纷案件的成功化解,使禹某某灰暗的心灵重新竖起黎明的曙光。进一步对政府、每一位禁毒工作者多了一份信任,更是坚定了好好做人,不给社会添堵的决心。在柳泉乡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的办公室里,他对禁毒专干范永华说:“十分感谢你们对我的帮助,以后我一定会认真配合你们的工作,一定要重新做人、重新回归社会这个大家庭,不辜负你们对我如此细致入微地照顾。”

下一步,红寺堡区禁毒办将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法,通过禁毒“三大”工作,对涉毒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责任实。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管理,看死盯牢,坚决防止涉毒人员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红寺堡区禁毒办:范永华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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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社戒社康】红寺堡区 | 化解矛盾消隐患 尽心尽力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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