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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友好区法院:防疫办案两手抓 案结事了人人夸

2020-03-24 14:0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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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给法院审判工作带来了挑战。在疫情期间,传统的调解模式不符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法官孙丽萍与书记员张赛利用疫情防控的午休时间,采取“线上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员额法官狄国启利用晚上换岗的时间,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实现了化解纠纷不因疫情而延误。

案 例 一

2020年1月20日,友好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原告董某某起诉要求被告王某某给付商铺转让费3.8万元。主审法官接案后,即刻与原告取得联系,因原告系伊春市居民,且经营一家商铺,临近春节,正是商铺销售的旺季,为了不影响原告商铺的正常营业,主审法官决定春节假期结束后再审理此案。不料想2020年春节期间全国各地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因为疫情禁足,居住在伊春市的原告无法到友好区法院参加诉讼。

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快解决矛盾纠纷,主审法官将居住在友好区的被告王某某依法传唤到法院,并通过微信方式与原告进行沟通。经过法官细致耐心的明法释理、分析利弊,原、被告最终通过“线上”、“线下”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同意被告分批给付其商铺转让费3.8万元。至此,这起合同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案 例 二

2016年10月28日,被告左某某购买了原告韩某某的友好区富贵天成小区商服楼房,当时双方商定价款为260,000.00元,左某某先付100,000.00元,下欠160,000.00元于2017年10月31日前补交。事后原告为被告垫付了房屋贷款和利息,经双方于2019年7月25日结算,被告左某某下欠原告韩某某70,000.00元至今未给付,所以原告韩某某起诉要求被告左某某归还欠款70,000.00元。

主审该案的狄国启法官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有所好转,决定通过“线上”送达“线下”调解的方式审理此案。经过狄国启法官耐心细致地反复调解,原告与被告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以上两个案例仅仅是友好区法院疫情期间办案的一个缩影。友好区法院民庭庭长孙丽萍法官通过微信在线调解审结继承纠纷案件2件,合同纠纷1件,员额法官狄国启通过微信线上调解继承纠纷2件,离婚纠纷1件,通过“线下”调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件,员额法官迟明双通过“线上”微信及“线下”沟通方式调解交通肇事纠纷案件1件,友好法院执行局通过微信、电话等“线上”调解方式结案1件。

这些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非常满意,并对承办法官的工作能力和友好区法院办案效率给予充分肯定,更对当下特殊时期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调解工作方式给予了一致好评。这种网络化、信息化办案方式,充分利用了电话、微信等新媒体的高效、及时等独特优势,既解决了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减少了人员聚集,降低了感染疫情的风险,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实现了防疫审判两不误。

文字 | 图片 | 友好区法院

文编 | 郭美琳 美编 | 刘云琦

原标题:《伊春市友好区法院:防疫办案两手抓 案结事了人人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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