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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宁海县图书馆恢复开放!

2020-03-23 11:0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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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图书馆场馆开放通告

各位读者:

根据市、县有关疫情防控和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要求及相关专业指引,为满足广大读者借阅需求,结合我馆实际情况,宁海县图书馆将本着分区域、分批次、确保安全的原则,自2020年3月24日(周二)起,有序恢复开放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放时间

每周二至周日9:00—17:00(周一馆休),16:30后停止入馆。

二、开放区域

宁海县图书馆少儿借阅室、成人外借室、参考咨询室、地方文献室先期开放;参考咨询室、地方文献室查询资料需提前预约:0574-83556056。馆内其他区域及24小时城市书房暂不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告。

三、服务内容

1、图书借还服务

2、读者证事务办理

3、数字图书馆服务

4、线上阅读推广活动

四、入馆须知

(一)入馆登记:请广大读者携带身份证,建议老年读者携带甬行证,办理入馆登记,读者现场登记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并作出健康承诺,曾有国内外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接触史且未过14天隔离期的读者谢绝入馆;读者在馆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二)人流管控:实行同时在馆人数动态管理,少儿借阅室限50人,成人外借室限50人;入馆请遵守馆内秩序,自觉做到不扎堆、不聚集;达到同时在馆人数上限时,将采取“出一进一”措施限流,并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动态调整,请读者在馆外保持距离有序等候。

(三)倡导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入馆,请家长代为借还图书,避免未成年读者在馆聚集嬉戏。

五、其他须知

(一)借阅管控:建议广大读者以图书借还为主,不在馆内长时间停留,借阅保持安全距离;排队等候时,请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安排,请勿密距排队。疫情尚未解除前,馆内禁止食用食品及有色饮料,请读者予以配合。

(二)通风保障:因通风需要,馆内窗户适当开启,中央空调暂停使用,请读者注意保暖。

(三)疫情防控期间,不举办线下讲座、培训、比赛等人员聚集的读者活动。

六、读者服务

(一)读者在馆内如出现咳嗽、发烧、乏力等情况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二)馆舍每天2次进行消杀工作,各设施设备定时消毒,并依据读者人数及使用频次,适当调整消杀频次,请读者放心使用图书馆。

(三)洗手间提供杀菌洗手液,读者可经常洗手进行简易消毒。

(四)流通图书集中放置15天,请读者放心借阅。

七、特别提醒

请广大读者自觉遵守通告约定,注意在馆期间的个人卫生及环境卫生,请广大读者错峰借还。

由于疫情防控原因闭馆产生的逾期费,在1月23日到4月30日这个时段不产生逾期费。在此期间还书的读者,自动免除自1月23日—4月30日这一时段的逾期费。

我馆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疫情防控和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结合开馆后的读者借阅、到馆人数等实际情况,对开放的服务内容及相关措施进行动态调整,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如有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宁海县图书馆工作的大力支持!

咨询电话:0574-65203360

宁海县图书馆

2020年3月23日

□ 供稿:县图书馆 吕晓曙、胡晓霞

□ 编辑:林大海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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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明起,宁海县图书馆恢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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