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息烽县下发关于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的联合通告

2020-03-24 18:1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息烽县人民法院 息烽县人民检察院

息烽县公安局 息烽县司法局

关于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的

通 告

尊老孝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但在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过程中发现部分赡养义务人置法律道德于不顾,自己居住在宽敞明亮的新房,让父母居住在简陋的旧房,赡养人之间相互推诿,逃避赡养责任,甚至有谩骂、虐待、遗弃老年人等现象。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倡导文明家风,营造良好社会风尚,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通告如下:

一、弘扬尊老孝老的传统美德

“百善孝为先”,尊老、敬老、爱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全社会要积极倡导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社会风尚,提升老年人养老服务水平,改善老年人生活条件,满足老年人物质精神文化需求,恪尽孝道,形成全社会弘扬尊老孝老的良好氛围。

二、赡养人应履行的赡养义务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根据《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如下赡养义务:

1.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2.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3.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4.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5.赡养人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6.赡养人不得将未成年子女丢弃给老年人照顾,自己却不管不问,确因工作等原因需要老年人代为照看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按时给付赡养、抚养费用,并常回家看看,切实履行起赡养、抚养责任;

7.老年人有多个赡养义务人的,赡养义务人之间应当主动协商老年人的赡养事宜,不得互相推诿扯皮,逃避赡养责任;

8.其他应当履行的赡养义务。

三、切实保障被赡养人安全住房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赡养人有安全住房、而被赡养人仍居住在危旧房屋或无房居住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赡养人应立即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居住生活,或者立即将危旧房屋进行修缮,修缮期间要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居住生活,否则政法机关将视情节对赡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严肃追究赡养人的法律责任。

四、依法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致使被赡养人生活困难的,政法机关将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一起。经思想教育仍拒不改正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虐待家庭成员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六十一条“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四条“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等规定进行惩处。

五、对被赡养人进行法律援助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侵害被赡养人合法权益的,被赡养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民政等部门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责令赡养人履行赡养责任;子女拒不履行法定赡养义务,被赡养人需要法律帮助维权的,由县司法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安排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法律工作者免费为被赡养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被赡养人需要提起诉讼的,由县人民法院(或其派出人民法庭)依法受理,并依法办理缓、减、免收诉讼费;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典型案件,法院将到案件发生地依法公开审理;对追索赡养费的执行案件,法院将穷尽执行措施、快速执行,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赡养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确保一户有一处安全住宅。对那些借分户为名或以父母居住危旧房屋为由,赡养义务人与被赡养人恶意串通,骗取、套取国家危房改造指标和精准扶贫资金、物资的,依法予以追缴,构成犯罪或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法机关在此郑重敦促赡养义务人应积极主动履行赡养义务,鼓励人民群众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

息烽县人民法院 0851-87726450

息烽县人民检察院 0851-87722000

息烽县公安局 0851-87722110

息烽县司法局 0851-87721491

原标题:《息烽县下发关于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的联合通告》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