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康保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公告

2020-03-25 19:2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公告

康保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公告

水火无情,预防在先,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为确保我县生态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通告如下:

一、我县森林草原防火期为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5月31日是森林草原防火关键期,清明将至,天干物燥,风大难控,我县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关键期。

二、我县县域范围全部为森林草原防火区,现有的林草工程区为高火险区。

三、在森林草原防火区、森林草原防火期内严禁下列野外用火行为:

(一)野外吸烟、乱扔烟头;

(二)上坟烧纸、点香;

(二)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

(三)烤火、野炊、举办篝火活动;

(四)燎地边、烧荒烧茬子、烧秸秆、烧垃圾、烧灰积肥;

(五)其他未经批准的用火。

四、凡有上列行为的个人,将被处以200元以上3000以下的罚金,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单位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五、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对儿童放火的要追究家长责任,对呆傻人员放火的要追究监护人。

六、县公安机关将本着见烟就查、见火就抓、宁拘不罚的原则,要依法管控。

七、工商企业要严禁销售冥币纸钱,一经发现,依法查处。

八、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清明节前后,要像抓疫情防控一样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要做到山有人护、林有人守、坟头有人看,确保不发生一例森林草原火灾。

九、本告知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康保县人民政府

二0二0年三月二十四日

来源:绿色康保

原标题:《康保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公告》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