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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事 |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公告

2020-03-25 20:1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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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公告

清明节即将到来,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境外输入、人员流动和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加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工作,事关疫情防控大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按照《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和《承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公告如下:

一、暂停开展集中祭扫。为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交叉感染风险,今年清明节期间,双滦区各类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要继续暂停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公祭等群众性活动,对办理骨灰安葬业务实行严格的人数限制。

二、推广应用新型祭扫。鼓励群众通过网络祭扫、代理祭扫、网上时空信箱、家庭追思等方式,降低实地祭扫活动聚集带来的感染风险。对确因特殊原因提出实地祭扫需要的,殡葬服务机构可提供代理祭扫、远程视频等服务,满足合理需求。

三、有效管控零散祭扫。各乡(镇)、街道要有效管控清明节期间野外零散祭祀行为,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历史埋葬点、散埋坟地及街头祭祀活动,要落实村和社区的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四、查处违规殡葬用品。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要会同乡镇、街道在全区各商店、商铺张贴本公告,责令商店、商铺停止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对于发现违规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按照《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由区民政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予以没收,并处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

下的罚款。

五、宣传引导文明祭祀。区民政局要提前发布暂停集中祭扫活动的公告,及时开展网上祭扫、代理祭扫等服务,并通过开通网上咨询、电话咨询,向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取得理解和配合。各乡镇、街道要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民政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和清明节祭扫管理的政策措施,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

请广大市民自觉道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采取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非实地祭扫方式,感谢特殊时期的理解配合。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双滦区融媒体中心版权所有 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原标题:《双滦事 |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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