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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检察战“疫”记·第十二回】保办案枢纽不停转 疫情下履职不打折

2020-03-26 10:0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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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说到,检察机关有一个办案枢纽,疫情防控期间遇到了极大挑战。想必诸位都很好奇,这“办案枢纽”又是什么呢?这回就来说道说道。

大家都知道,检察机关既是司法机关,又是以办案为中心的办案机关。可如果有人问,检察机关一年办多少案子啊?里面有多少批捕的?又有多少起诉的?这些案子是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呢?这要是没个明白人,还真捋不清楚。

这时候,就得请“办案枢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出场了,这案件管理部门掌管着检察机关一个重要场所——案件管理中心,俗称案管大厅。作为检察机关对外服务的窗口,这案管大厅就像一道闸门,掌控着所有案件的“进”和“出”,平日里,来这大厅办事儿的人从没断过。

都知道,这新冠肺炎病毒是会人传人的,为了阻止病毒的传播和蔓延,减少人和人之间的接触,社会上很多对外服务场所都暂时关闭。可检察院的这个案管大厅,是没法关闭的。

“案管大厅是案件受理、流转和律师接待等工作的枢纽,连接着公安、法院以及律师。如果这个枢纽停摆,那么很多案件将无法正常受理、流转和送达,使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律师的执业权利等受到侵害。”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

既然案件管理工作不能因为防疫而停滞,那这案管大厅就得继续有序运转,同时还要细致做好防疫工作,确保在大厅的工作人员和前来办事的人员都安全、健康。这压力可真不小。

作为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的领头羊,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也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此,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的几位干警提前结束春节休假,开始起草制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大厅工作的提示》,对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受理、律师接待等工作作出提示。要求全国各级检察院对社会公众公开案管大厅的值班电话,提示案件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大年初六,文件“快马加鞭”下发全国检察机关。大年初十,节后上班的第一天,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就开始通过电话全面检查全国检察机关案管大厅有没有人值守,值班电话能不能打通。结果您猜怎么着?所有值班电话全部有人接听,就连还没有正式上班的湖北省检察院,值班电话照样有人接听。

这一天,在山东省青岛市代管的县级市平度市,检察院案管大厅的电话就响了。一位律师焦急地说,他人在重庆,代理的案子在青岛,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出行,这可怎么阅卷啊?检察机关早有准备,为了解决异地阅卷难题,青岛市检察院早早开通了“智检案件推送”公众号,只要律师关注公众号,就可以进行远程身份认证、案件信息查询和预约,异地也能实现阅卷!得知这个好消息,这位律师马上通过公众号进行身份审核和预约登记,检察机关依法核实身份后,成功地让他在异地接收了加密电子卷宗光盘。难题迎刃而解。

毕竟是对外服务的窗口,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案管大厅的防控工作也是顶重要的事儿。

2月6日,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受理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光卷宗就有68册,垒起来足足有一人高。案管大厅的工作人员在卷宗送来的第一时间,就对卷宗进行了全方位消毒,不仅确保了案件受理的顺利进行,而且保障了所有卷宗接触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做到了办案防疫两不误。

疫情发生不久,最高检党组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中要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前几回,咱们也提到,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办理了不少涉疫案件,光提起公诉的就有1000多件。这要想依法从严从快惩治犯罪,就得要求每个检察环节都打起十二分精神来。

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自我加压,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对涉疫案件要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

为了这三个“当日”,各地检察机关使出了浑身解数。

青海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特意开辟战“疫”线上案件快速受理流转“绿色通道”,确保司法文书、案卷材料准时送达。青海省检察院检察长蒙永山强调,要突出做好案件受理、流转工作,充分发挥“绿色通道”作用,实现案件受理流转一步到位,做到所有案件应收尽收。

在河南信阳,疫情防控期间的案件管理工作也有了更高要求。“案件受理比以往更严格、更安全、更高效,要在第一时间完成对案件的分流,涉疫案件要做到统一标注,及时统计分析。”信阳市检察院检察长郭国谦给记者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息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妨害公务案,案管部门在受理半小时内即完成了对卷宗光盘的消毒、案件分流、案卷材料移送等工作。

“三个当日”做到了,那涉疫案件如何快速地和其他案件区分开呢?这信息化时代,不能还靠人工统计吧。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又坐不住了。

“我们打算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增加‘是否为涉疫案件’案卡项,由办案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及时勾选,方便日后对涉疫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

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紧急研究涉疫案件的统计指标设置、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流程改造和案卡设计等内容,并提出相关方案。在征求最高检相关业务厅的意见后,编制出详细的系统升级需求报告,通过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与系统研发公司沟通,迅速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据了解,现在的系统,已经实现了对涉疫案件信息数据的自动采集、自动生成。

这涉疫案件信息数据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对涉疫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指导检察官办案。

在湖北检察机关,他们在对涉疫案件进行情况分析的时候就发现,许多针对管控措施不服的犯罪主要涉及妨害公务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三个罪名。在诈骗类犯罪当中,犯罪嫌疑人以年轻人居多,主要通过网络进行诈骗。把这些问题背后的原因分析出来,对于指导办案、提高案件质量,甚至减少犯罪行为发生都是大有益处的。

说到提高案件质量,就不得不再说说案件管理部门的另外一项重要职责——流程监控。这流程监控可不是把手伸到检察官的具体办案中,而是对检察业务进行流程上的监管,目的也是打造高质量检察产品、促进司法规范,提升司法公信力。

每一位负责流程监控的检察干警都有一双“火眼金睛”,一丁点儿的小瑕疵都难逃他们的法眼。比如这位:

海南省东方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有一位流程监管员沈景光,他每天都会通过电话、微信和承办检察官沟通,他会告诉检察官,“黎某盗窃案起诉书第二段认罪认罚的基本情况漏写了”“陈某容留卖淫案判决书刑期起止计算错误,少算了两个月刑期”“陈某贩卖毒品案退查期满已超4日未重报”……沈景光告诉记者,虽然忙碌,但他却倍感充实,疫情防控期间,他先后对103件案件提出监管意见260条,提示承办检察官监督纠正判决错漏12件,所提监管建议均被承办检察官采纳。

疫情防控期间,很多检察干警在做好本职工作之外,还要下沉社区参与防控,案件管理部门的干警们也不例外,一边要干好本职工作,一边要在战“疫”前线奋战,着实不容易啊。

2月14日,天津下起了暴雪,入夜,雪未停、风骤起。天津市河西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检察官助理周忠磊发了一条朋友圈:“我在社区夜班值守,你在医院夜以继日,没有甜言蜜语,没有温情相守,这个情人节,咱们一起怼!疫!情!”配图是他在社区值夜班的照片。

原来,这一天,周忠磊从早忙到晚,而他的护士妻子更是忙碌异常,情人节两人都义无反顾地坚守在了工作岗位上。

如今,全国正在有序进入全面复工复产阶段,案件管理工作也相应地作出转变。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冯键这样介绍这种转变:“疫情防控前期,案件管理工作主要做到‘三个到位’,即自身疫情防控到位、案件受理流转到位、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到位。现在要向‘两个并重’转变,即做好疫情防控和保障司法办案并重、打击涉疫犯罪和保护复工复产并重。”这也是全国检察官的共识。为了最后的胜利,检察官仍然丝毫不放松。

这正是:

疫情突袭来,枢纽不停摆。

青山依旧在,静待百花开。

自身疫情防控和办公办案工作两手抓,工作那是千头万绪,如何确保各项部署真正落实到位?检务督察就是一个关键环节。欲知这个环节如何发力?且听下回分解。

(来源:检察日报 文字:孙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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