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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鸡西:切实发挥兜底保障职能 做困难群众的守护者

2020-03-26 11:5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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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黑龙江省鸡西市民政部门秉承“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的宗旨,切实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作用,通过建立三个机制、把握三个环节、推进三项措施,以“三个到位”织密筑牢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网。

一、建立三个机制,做到摸底排查到位

建立探访机制。市、县(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四级联动,每日通过电话访问、微信问询、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辖区内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建档立卡、低收入等家庭进行探访,及时了解、掌握困难群众疫情防控、基本生活状况。

建立日报告机制。在每日对困难群众进行探访的基础上,各级民政部门重点做好信息搜集、分类、统计、汇总,建立日报告制度,同时,针对各地突发、疑难问题、收治病例等情况,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按需给予救助,市级民政部门跟踪督办,确保问题第一时间得到有效解决。

建立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与卫健、疾控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将当日确诊、疑似、隔离人员信息与社会救助对象信息进行筛查、比对,及时掌握患病、隔离家庭生活状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已通过电话访问困难群众137587人次,微信问询6923人次,实地入户排查3818人次,与卫健、疾控部门交换比对数据4524人次,切实摸清了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做到了摸底排查到位,为实现主动救助奠定了基础。

二、把握三个环节,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做好资金发放前部门间衔接环节。疫情期间,鸡西市民政部门抢前抓早,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提前完成救助资金的计划申请与拨付工作,并协调市金融部门建立救助资金发放“绿色通道”,提前开放了部分银行网点并做好消杀工作。通过部门间通力配合,按时为全市5.7万名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对象发放救助金3534.56万元,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做好物价上涨补贴联动环节。为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疫情防控影响而降低,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经过测算,投入资金240余万元为全市5.7万低保及特困供养对象按照城市平均每月26元/人,农村平均每月15.5元/人标准发放了价格临时补贴。

做好救助金有序领取环节。鸡西市政府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低保金发放倡议书》,市民政部门发布《鸡西市民政局对低保、特困对象的温馨提示》,通过新闻媒体、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开展宣传,引导群众尽量采用网上支付、预约或延期取款、电话申请临时救助等方式减少人员流动,避免因聚集取款出现安全隐患。同时,安排民政与社区工作人员每日到各银行营业网点维持取款秩序,2月10日至今,全市社会救助资金累计领取5000余笔,均有序进行。

三、强化三项措施,实现兜底保障到位

简化救助审批流程。全面公开“电话预约服务”热线,推行社会救助“不见面”受理审批。对疫情防控期间申请救助的困难群众,通过网络方式审核要件,简化入户调查、评议、公示程序,通过电话问询、大数据对比核查、申请人承诺暂时代替收入和财产调查及疫情后入户复查的方式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间,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疫情期间,全市通过“不见面”服务审批城乡特困供养申请11户、城市低保36户、农村低保37户,实现了救助审批不停滞,服务群众不间断。

加大临时救助力度。针对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确诊病例,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取消临时救助户籍地限制,将临时救助审批“关口前移”,由乡镇街道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为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群众予以先行救助。截至目前,全市已为4769户低保、特困、低收入及受疫情影响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非保障对象家庭发放米、面、油、菜等生活物资和口罩、消毒液等防疫消杀物资及小额现金合计121.5万元。

提供多样化贴心服务。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及社区工作人员为有物资需求的困难群众提供救助物资送货上门服务累计4000余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包保责任人、志愿者等力量的作用,为困难群众提供代买物资累计700余次、代领救助金累计300余次、为两名特困供养老人办理转院手续,并雇佣了护工照料饮食起居;为两名患有精神障碍的低保对象协调处方药购买渠道,并安排专人代购、送药上门。

来源:“黑龙江民政”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黑龙江鸡西:切实发挥兜底保障职能 做困难群众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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