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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市委巡察组对隆昌这3个镇开展巡察“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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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从2020年3月26日开始,市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将分别对有关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巡察“回头看”对象及时间��市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对龙市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回头看”;
��市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对胡家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回头看”;
��市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对界市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回头看”;
运用“巡察组+巡察小分队”模式,延伸巡察以上各镇所辖村(社区)党组织。
巡察“回头看”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4月19日,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
巡察“回头看”内容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巡察相关制度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相关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被巡单位对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市委办印发的《巡察发现主要问题的通报》的贯彻落实情况;将巡察向村(社区)延伸,运用“巡察组+巡察小分队”模式,以近三年被巡单位所辖村(社区)干部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的村(社区)、群众反映集中的矛盾突出的村(社区)、软弱涣散村(社区)、“三资”管理问题突出的村“社区”、贫困村五类重点村(社区)为重点,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特别关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的情况,特别关注2015年以来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污染治理、“一卡通”专项治理等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以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巡察“回头看”受理范围外的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干部群众如有举报和反映问题的,可通过电话、意见箱或邮箱等渠道与巡察组联系。
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回头看”期间,各巡察组设置意见箱、举报电话等,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具体如下:
第一巡察组
意见箱设置地点
��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
��龙市镇龙市社区复生大道东段205号(龙市镇政府)
��龙市镇迎祥社区武侯街33号(原迎祥镇政府)
举报电话
18140255152,受理时间:巡察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电子邮箱
lcdyxcz1@163.com
通信地址
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2楼隆昌市委第一巡察组。(邮政编码:642150)
第二巡察组
意见箱设置地点
��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
��胡家镇永和路191号(胡家镇卫计办)
举报电话
18140263905,受理时间:巡察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电子邮箱
lcxdierxcz@163.com
通信地址
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2楼隆昌市委第二巡察组。(邮政编码:642150)
第三巡察组
意见箱设置地点
��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
��隆昌市界市镇界新北路59号(界市镇政府)
��隆昌市界市镇文化街1号(界市中心卫生院)
��隆昌市界市镇界新北路131号附1号(界市和谐家园小区)
举报电话
18140268097,受理时间:巡察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电子邮箱
lcxcbdsxcz@163.com
通信地址
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2楼隆昌市委第三巡察组。(邮政编码:64215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回头看”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确需当面向市委各巡察组反映的,可于巡察“回头看”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到巡察组驻地(第一巡察组驻龙市镇临时办公点; 第二巡察组驻胡家镇临时办公点; 第三巡察组驻界市镇临时办公点)信访接待点登记预约。原标题:《权威发布|市委巡察组对隆昌这3个镇开展巡察“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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