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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时期,清河县连庄1人因焚烧秸秆被处罚!

2020-03-27 10: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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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来源于清河县公安局连庄派出所 ,作者连庄派出所

清河县公安局连庄派出所

清河县公安局连庄派出所成立于1982年,现有民警3名,辅警7名。管辖范围为连庄镇,下辖50个行政村,面积82.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8000余人。建立公众号旨在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于民,同时发布各类防范信息、接受网友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随着春耕逐渐开始,露天违法焚烧秸秆垃圾明显增多,连庄派出所按照张殿臣副县长重要指示和县局安排部署,特别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全力做好秸秆禁烧执法工作,对焚烧秸秆行为露头即打,增强执法震慑力,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杆垃圾的违法行为。

2020年3月25日15时53分,通过天眼巡查,发现清河县连庄镇东野庄村北有人露天燃烧秸秆,连庄派出所、连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在现场将焚烧秸秆的违法人员郭某某抓获,郭某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连庄派出所依法对违法人员郭某某拘留五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

在秸秆禁烧工作中,连庄派出所、连庄镇人民政府将实行网格化管理,即公安民警及镇村干部联防联动巡控机制,做到横向到底,纵向到边,严防死守、盯死看牢,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下一步,针对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连庄派出所在加大秸秆禁烧宣传的同时,将依法坚决制止,并将严厉打击,对于屡禁不听,私自焚烧秸秆者,一律依法予以拘留,对造成重大火灾事故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清河县公安局连庄派出所

网信清河

微信公众号:qhwxbgs

清河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账号

原标题:《非常时期,清河县连庄1人因焚烧秸秆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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