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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7号)

2020-03-27 15: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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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7号)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避免集中祭扫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现场祭扫。清明节期间,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暂停现场祭扫活动,恢复开放时间暂按不早于4月20日执行,具体恢复开放时间由各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提前1周向社会公布。

二、开展集体祭扫或委托祭扫。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在清明节期间提供集体祭扫或委托祭扫服务,集体祭扫由各县市确定时间后,组织工作人员为安葬在墓区的逝者集中举行祭扫;委托祭扫需提前电话预约,由公墓管理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按照约定时间代为祭扫。服务时间为4月1日至4月8日。

三、农村文明祭扫。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引导群众生态祭扫、文明祭扫、安全祭扫,合理控制进入墓区的车辆和人流,做好交通疏导和现场秩序维护,禁止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发生。

四、强化部门服务。各级民政、公安、交通、应急、林业、网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各殡葬服务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服务保障,安全有序开展祭扫活动。

五、各县市要将清明节期间的祭扫安排、祭扫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

疫情尚未结束,安全至关重要。自身健康,就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敬请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配合。

恩施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6日

原标题:《恩施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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