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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发布重要提示!事关滁州家长和孩子......

2020-03-27 17:0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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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消保委2020年6号消费提示

近期,受到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大量未成年人“宅”在家里,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成为陪伴未成年人学习和娱乐的首选工具。然而,伴随而来的有关网络游戏消费纠纷数量随之增加。如阜阳刘女士的11岁孩子,因学校没有开学便一直在家用刘女士的手机上网课。2月26日,刘女士发现银行卡有多笔自己不知道的消费支出,经银行查询记录,才知道孩子玩游戏私自进行了充值。短短20多天,给游戏充了5000多元。另一个阜阳10岁男孩,打赏主播充值游戏竟花了上万元。

从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游戏类投诉看,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实名认证形同虚设,未成年人可一键登录。有消费者反映一些网络游戏直接默认使用手机号码就可以登录;一些游戏在关闭弹出的“实名制”提示框后,仍可以继续使用。

二是收费游戏未事先明示,“免费试玩”诱导低幼孩童入坑。消费者反映一些网络游戏以给未满8周岁的孩子“讲故事”“开发智力”为噱头,在没有任何收费提示的情况下,以免费试玩的形式提供游戏娱乐,不知情的孩子在免费试玩几关之后,游戏才突然提示付费才可继续通关。孩子在无家长监管的情况下,往往毫无意识就直接点击付款,待家长察觉后,已经造成了经济损失,有的数额还十分巨大。

三是收费环节无验证,超额充值屡发生。国家新闻出版署2019年11月发布的《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但一些网游企业既未落实实名认证,又未在收费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付费行为,造成未成年人超额充值的纠纷频繁发生。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减少类似的消费纠纷发生,中国消费者协会对网游相关企业提出四点建议:

一要严格执行实名认证规定。完善用户实名注册系统,并在用户每次登录游戏时均核验其身份,确保注册账号与实际玩家身份一致。对于未成年人玩家,网络游戏经营者应当有效启动游戏防沉迷系统、支付限制等保护机制。

二要明示收费性质和收费标准。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所有收费游戏应当按照《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在显著位置明示收费性质,清晰显示各项收费标准,让游戏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验证充值人身份,避免未成年人冒用家长名义充值。在消费者充值前要显著提示收费项目和金额;在消费者支付过程中建议综合采用指纹、面部识别等安全级别相对较高的支付验证方式,并增加未成年人家长同意或者追认的环节,以确保支付的有效性;在消费者支付完成后要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并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相关投诉。

四要严格限定未成年人充值上限。禁止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充值;限制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用户单次充值不超过50元,每月累计充值金额不超过200元;限制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用户,单次充值不超过100元,每月累计充值金额不超过400元。

安徽省消保委对于家中有未成年孩子,或是遇到类似问题的家长们,提醒注意以下四点:

一是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该行为确实是孩子所为。未成年人未曾获得监护人的许可或追认,其充值行为无效,充值金额应予以返还。但如果各方都有过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是管理好具有支付功能的APP,尽量避免让未成年人知晓交易密码等重要信息,减少未成年人自行支付的可能性。

三是日常生活中应该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网络游戏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如果游戏需要充值,必须要和父母商量,不能私自充值。

四是对于家长许可的充值行为,若未成年人使用家长的手机进行支付的,应由家长协助未成年人完成支付操作,并按照要求进行支付确认或者追认。

来源: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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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徽发布重要提示!事关滁州家长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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