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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抗疫情】疫情之下,隔空解纷化民忧

2020-03-27 19: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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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

为及时高效地解决纠纷

云南各级人民法院积极采取

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开展司法服务

切实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迪庆中院

“李某,你能看得到我,听得清楚我说话吗?”

“能看到,能听清。”

“好,请保持网络畅通,我们现在开始进行调解。”

疫情防控期间,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快审团队法官使用“云解纷”小程序,仅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成功地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上诉人自愿撤回上诉,被上诉人主动履行一审判决,支付上诉人赔偿金150余万元。

2018年,香格里拉市某商务酒店与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州中心支公司签订 《商业楼宇财产综合保险》,商务酒店交纳保险费15591.60元,保险合同有效成立。不久后,该被保险房屋出现歪斜、开裂等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至一审起诉时未给予赔偿。一审经鉴定、审理后,判决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州中心支公司承担保险标的重建费用的40%,即1522349.70元,香格里拉市某商务酒店不服一审判决,向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尝试庭前调解。为及时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能更好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通过“云解纷”小程序进行调解。

通过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后,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被上诉人将按一审判决履行保险赔偿义务,该案圆满化解。

陇川法院

3月20日,陇川县人民法院运用“云解纷”在线平台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原告陇川县某局诉被告濮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承办法官通过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后,同意进行调解。法官了解到濮某某目前在昆明打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之后,采用“云解纷”平台进行云调解。

在法官和书记员的指导下,当事人手机微信登陆“云解纷”平台,面对面视频交流,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全程录音录像。

法官在线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理释法,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就促成了双方当事人和解。双方当事人达成由被告濮某某赔付原告车辆修理费的协议。在法官的主持下,考虑到被告年纪尚轻,家庭困难,经济压力较大,原告最终同意被告分期付款。

宣威法院

“被告已经通过微信转账给我了,感谢法官,你们效率太高了,才两天的时间就帮我把木料款要来了。”

最近,宣威市人民法院成功线上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且涉及金额较小,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力促双方进行调解。

因在疫情期间,为将风险尽量降低,承办法官跟双方沟通后,双方表示愿意通过电话及微信调解,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3月14日,被告按照协议约定,通过微信支付原告木料款3000元。至此,在原、被告零见面的情况下,该案得以顺利调解并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法庭办事效率高,微信办案方便快捷。

疫情期间,倘塘法庭通过微信送达、微信质证、微信调解、微信开庭等“线上”办案方式,顺利办结多起案件,既避免了当事人来往法庭奔波,又避免了人员集聚带来的感染风险。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综合编辑

原标题:《【共抗疫情】疫情之下,隔空解纷化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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