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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 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加强环保信用管理

生态徐州
2020-03-26 16:1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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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等文件关于“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总体要求,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认真开展环保信用管理工作,提升企业诚信经营水平,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环保信用信息管理

按照《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要求,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共完成321家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基本信息录入工作,记录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对2019年共96次环境违法行为列入重要环保失信行为予以扣分,实行动态管理。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失信行为专项治理

根据新沂新沂市文明委下发的《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诚信新沂建设水平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管办法,构建信息平台,实时公开相关信息,实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管理。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调整和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列入重要环保失信行为予以扣分。

实施环保失信行为联合惩戒

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完善根据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要求,落实对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为黑色和红色等级企业实施差别化电价、污水处理费惩戒政策。联合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在信贷、土地供应、政府采购、安全生产许可证、评先评优等方面对失信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进行联合惩戒。

开展环保信用诚信宣传

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多次组织企业参加环保信用评价、绿色环保金融贷等方面学习,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召开学习培训、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开展环保信用宣传,有力推进新沂的环保信用管理工作。

主管:徐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办:徐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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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 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加强环保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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