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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惹祸端!擅自驾驶他人电动车肇事致人亡

2020-03-26 18:5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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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擅自驾驶他人电动车至一人死亡‹‹

好奇惹祸端!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的这起案件再次证明了这句话蕴含的道理,常某因为看到徐某新买的四轮电动车心痒难耐,擅自驾驶时因操作失误撞到了尹某,尹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魏都区人民法院对常某交通肇事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常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审理查明,54岁的常某经常在许昌市区跑三轮拉客。2013年6月8日16时许,常某在许继大道与解放路交叉口附近等待客人时,看到平常聊天认识的徐某买了一辆新四轮电动车,常某便想上车试试。当时,徐某坐在副驾驶上与他人聊天,常某遂走过去拉开驾驶室的车门,坐进车内,在并未得到徐某的同意下驾驶四轮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沿解放北路由北向南行驶时,因操作失误冲撞西侧隔离护栏后进入非机动车道,将正在打扫卫生的尹某撞倒在地。事故发生后,常某将尹某送到医院救治,在听到医院让其缴纳医疗费时逃逸。经交警部门事故调查认定,在此次交通肇事案件中,被告人常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逃逸后,常某在事发的第二天便将其租住的房子退租,又盗取其姐姐的身份证后和丈夫逃往北京马甸桥附近以捞鱼虫为生。2015年,常某的儿子生病后,常某才与丈夫回到许昌给儿子看病。之后,常某与丈夫在郑州开了一间小餐馆,在此期间常某平时都不敢出门。2019年9月25日,常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常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常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常某认罪认罚,且系初犯,可以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常某的辩护人关于被告人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的辩护意见,符合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采纳。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审理法官提醒:驾驶电动车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做到有证驾驶、谨慎驾驶。如驾驶电动车不当,造成其他道路参与者受伤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救助,或向公安机关报警;如为逃避责任选择逃逸,必将受到法律的惩治。

文字:王家兴

策划:卜景丽

原标题:《好奇惹祸端!擅自驾驶他人电动车肇事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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