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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关助力康乐脱贫攻坚 网络侮辱他人 虽远必查
康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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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0日,康乐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微信群公然侮辱他人。在全县各级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团结一心,全力攻克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和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时期,在网络发生公然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影响十分恶劣。接警后,县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对该案进行调查。
经查:3月20日14时,马某西(男、回族、现年31岁,康乐县胭脂镇人,微信昵称马某)在前往江西省丰城市的途中,在有500人的“郭家麻村便民服务群团结群”发布信息辱骂村干部。案发后,在公安民警凌厉攻势下,马某西摄于法律的威严,在微信群里公开道歉,并于3月26日从江西省丰城市返回康乐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为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行为,净化网络环境,全面助推全县中心工作顺利推进,康乐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马某西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公安民警温馨提示:网络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也需遵规守法,网络违法,虽远必查!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就会创造更光明的世界,拥有更美好的未来,网络文明你我做起,诽谤他人属于违法行为,请大家自觉做到文明上网。原标题:《政法机关助力康乐脱贫攻坚 网络侮辱他人 虽远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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